山西省依法规范管理宗教事务

2020-04-03 15:52:37 来源:本网专稿 田孔社

 山西省依法规范管理宗教事务
(山西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经3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本网讯 记者田孔社 4月1月,记者从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修订后的《山西省宗教事务条例》(简称“条例”),经3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指出,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条例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宗教事务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据悉,条例自2005年10月起实施以来,对山西省保证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宗教领域团结和睦,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条例实施15年来,已经出现与现行上位法不一致、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相适应的问题,特别是在宗教院校、宗教培训、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等方面缺乏应有的内容和必要的规范。为此,亟待全面修订完善条例。
 山西是全国宗教工作重点省份之一。据介绍,这次修订紧紧围绕山西省宗教事务实际,注重总结经验,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重要环节,着重突出对上位法的补充、细化和量化,着力解决山西省宗教事务存在的实际问题,增强可操作性,体现山西特色,是山西省立法工作中一次实施性法规的立法探索。
  本次条例共29条不分章节。根据山西省宗教事务实际,条例对宗教院校办学管理作了明确规范。为解决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和管理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第九条至第十六条主要规定了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原则、筹备设立期、场所登记、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修建、新建改建的审批程序、相关手续办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以及加强人员管理等内容,全方位确保宗教活动场所规范运行。第十七条至二十条分别从教职人员的身份认定、担任或离任主要教职的手续办理、跨地区担任主要教职的程序、跨地区主持宗教活动的程序等方面作了规定,确保宗教教职人员依法、规范开展教务活动。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是信教公民充分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前提和保障。为此,第二十一条至二十四条对集体宗教活动和大型宗教活动的举办、宗教活动场所的行为准则、禁止进行的非法宗教活动以及宗教内部出版物的编印、发送等进行了规范,确保宗教活动依法举办。

                           

 

[责任编辑:陈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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