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网湖南12月26日长沙电(何朝晖)农民工是产业工人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湖南省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事关社会公平正义。
2011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罪名,讲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有关行为列入了刑事惩戒的范围,并对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明确了处罚要求。
今年以来,湖南省人社部门共移交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31起;公安机关共刑拘186人;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61人,提起公诉84人;审判机关共判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86人。
在打击恶意欠薪犯罪行为过程中,人社部门主要推进制度建设,2018年,湖南省人社厅、省公安厅再次联合发文,完善信息通报和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对全省工作的督办和指导。强化监察执法,近年来,全省人社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劳动报酬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受理劳动者各类诉讼、举报,深入开展监察执法行动,营造有利环境。
下一步,在扎实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中,将坚持综合治理,压实工作责任。坚持源头治理,健全长效机制。坚持重点治理,整顿市场秩序。坚持联合治理,加强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