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炒猪”行为 保障生猪养殖业生产安全

强化疫情排查,加强联防联控,广泛宣传动员,鼓励举报有关“炒猪”线索
2019-12-20 07:35:47 来源:本网专稿 

□ 中国改革报记者 刘政

今年以来,全国猪肉价格上涨明显。而眼下,非洲猪瘟疫情仍未完全平复,各地一方面加强疫情防控,限制生猪非法跨省调运;另一方面加大调控力度,平抑猪肉市场价格。

据部分媒体报道,近期,不法分子罔顾政府禁令,瞄准生猪价差大且省际间难以监管的地区,跨省收猪、贩猪、“炒猪”,制造和传播养殖场发生疫情的舆论,诱使养殖场户出现恐慌性抛售,再大幅压低生猪的价格,给其他地区的生猪养殖户带来了毁灭性打击。更有甚者,导致部分病猪流入隔离区外。“炒猪团”因此成为负面热词,引起社会关注。

“上述‘炒猪’行为涉嫌违反《动物防疫法》,严重影响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正常开展,严重破坏生猪生产秩序,严重损害养殖者的合法权益。”对此,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二级巡视员王俊勋在12月17日举行的农业农村部新闻发布会上作出回应。

“炒猪”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必须强化动物防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一旦出现坚决打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护生猪养殖者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为有力打击和防范上述“炒猪”行为,保障生猪养殖业生产安全,农业农村部已印发《关于打击和防范“炒猪”行为保障生猪养殖业生产安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要求,强化疫情排查。加大对运输、丢弃病死猪等行为的排查力度,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症状的,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规范做好病死猪的处置。

加强联防联控。充分发挥本地区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对打击和防范“炒猪”行为实施集中统一指挥,强化动物防疫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炒猪”行为。

广泛宣传动员。农业农村部已印发《非洲猪瘟疫情有奖举报暂行办法》,鼓励举报有关“炒猪”线索,同时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广大养殖场户共同防范、及时举报“炒猪”行为,形成社会共治的合力。

[责任编辑: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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