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大数据技术助推社会“智理”

2019-12-09 11:29:01 来源:本网专稿 

——访北京大学金融智能研究中心研究员刘新海

□ 中国改革报记者 孟佳惠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强调要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大数据作为信息化时代的基础资源,不仅能有效集成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信息资源,而且能通过数据挖掘综合研判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为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要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的机制,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

那么,如何运用大数据的技术手段来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如何在未来的社会治理中规避大数据技术可能衍生出的隐患和风险?近日,记者采访了北京大学金融智能研究中心研究员刘新海。

大数据或成社会治理有效工具

在人类漫长的文明史上,从农业到工业,从刀耕火种到声光化电,每一次技术变革都会带来人类的组织方式、治理方式和制度体系的变革。

在刘新海看来,社会治理包罗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当前面临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信息和经济形态呈现数字化特点,人们的社会行为逐渐向移动互联网转移。可靠易用的云、更加智能的大数据、云端一体的智联网和随时随地的移动协同等这些关键技术,既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也在重塑我们的需求、生产、供应、消费以及整个社会的治理方式。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完善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充分体现了党在社会治理理念的重大创新与发展,也是顺应社会治理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的必然要求。

谈及大数据在社会治理中的具体应用,刘新海提到,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在进行中,未来有望通过更好地应用大数据征信来推进社会治理。

刘新海认为,征信记录了个人或法人组织过去的信用行为,这些行为将影响其未来的贷款、借款等经济活动,征信借助大数据技术将有助于进行风险管理决策。目前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转型期,征信体系建设处于初级阶段,和传统征信相比,大数据征信虽面临很多挑战和考验,但也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

除金融领域外,刘新海还表示,大数据的集成分析可以在多领域对人的社会行为增加洞察力,有利于更加有效、准确地辅助决策,成为社会治理的有效工具,例如通过大数据分析可以提前对一些社会风险事件进行有效预警,或者在城市交通治理中实时监测交通状况,提高城市交通服务的承载力和运行效率。

大数据赋能信用建设优势明显

事实上,在经济运行、社会治理、信用建设等各方面,都可以运用大数据实时、精准和智能等特点进行赋能,从而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刘新海表示,大数据对于信用建设或者是征信体系,未来都是很好的助力工具。从信息维度来说,大数据可以提供更多维度的信用信息,使信用主体的画像更加丰富。

比如,当消费者在外卖网站上点餐,查看配送员信息,能看到“总单量”“准时率”“配送时长”和“骑士印象”等标签数据,即配送员的“信用画像”,一般如果准时率超过90%,商品保存好、态度好等好评居多,那么按时吃上可口饭菜的可能性就会大大提高。

从信用评估的角度来说,刘新海认为,大数据可以使评估分析的结果更加准确,评估过程更加高效。由于海量的数据作为分析的基础,通过运用可视化分析、数据挖掘算法、预测性分析等方法,将有价值的信息集中起来,进行萃取、提炼,找出所研究对象的特点、规律和联系,可以显著提高数据分析的准确性。同时,从宏观层面来说,大数据分析还可以帮助更好地洞察行业或者区域的整体信用状况。

此外,刘新海还提到在信用体系建设中,大数据可以实现信用价值的显性化优势。目前,越来越多的城市推出了各具特色的“市民信用分”,作为提升城市精神内涵和社会形象的重要手段。根据信用积分的不同划分相应的等级,再根据等级情况实施不同激励措施。这些信用分广泛应用于生活服务领域,比如图书馆免押金借书、公交线路打折优惠、就医优先等等,促使信用元素融化在城市生活的各个方面,提高市民信用素养,推动城市信用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例如,杭州市根据信用积分推出“先看病后付费”,信用记录良好的患者可在全部就诊结束后48小时内或出院时一次付清各类款项。

信息应用遵循“适当性”原则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加强失信惩戒。当前,各地方各部门在充分运用失信惩戒治理社会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也引发了社会对于失信惩戒的广泛关注,比如,失信惩戒存在泛化现象等。对此,刘新海表示,目前的确存在信用概念混乱、信用滥用和信用泛化的现象,这也对当前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带来了一些不良影响。

“征信以及信用管理和社会治理有联系,从国际经验上来看,主要在消费经济、商业贸易、投融资等涉及信用交易的场景下效果更为显著,此外也对微观的企业自身风险防范以及宏观层面营商环境改善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刘新海强调,国内许多领域都在积极探索数字经济时代征信及信用管理新的应用场景,因此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更要善用大数据征信,发挥其优势,有的放矢,在合适的领域充分应用,在不合适的领域谨慎使用。

“在未来的社会治理过程中,个人消费者的信息保护也是非常关键的问题。”刘新海坦言,在目前的数字经济时代,移动互联网放大了个人消费者的活动范围,个人消费者大量高频、多维的数据面临空前的威胁,个人信息往往缺乏有效的保护,个人隐私容易被侵犯。网络信息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这两个问题在移动互联时代紧密地交织在一起。此外,国内外的互联网数据泄漏事件频频发生,导致大量消费者信息被窃取,消费者对个人隐私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

关于未来大数据技术的合理应用,刘新海希望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对个人信息的应用要尊重“适当性”原则,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等基本权利,同时加强网络信息安全,避免重大数据泄漏事件发生。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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