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之制到中国之治

2019-12-04 13:50:55 来源:本网专稿 

——访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吴涧生

□ 中国改革报记者 李韶辉

□ 实习记者 安宁

朔风袭人,正在北京展览馆展出的“伟大历程辉煌成就——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型成就展”自9月23日开展以来热度不减。截至12月2日,现场参观人数突破200万人次,网上展馆点击量突破1亿次。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取得了辉煌成就,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的“两大奇迹”和“两次飞跃”令世界惊叹。

近些年来,不少国家纷纷“向东看”,希望探寻中国巨变的“发展哲学”,解开中国奇迹的“制度密码”。中国的“奇迹”何以产生?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吴涧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个根本原因就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指出的——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

坚定制度自信:中国共产党领导是最大优势

吴涧生表示,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用一次中央全会专门研究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问题并作出决定,这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任务,是把新时代改革开放推向前进的根本要求,是应对风险挑战、赢得主动的有力保证。全会《决定》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对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系统梳理和科学概括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无论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还是坚持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无论是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还是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无论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还是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无论是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还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走共同富裕道路;无论是坚持改革创新、使社会始终充满生机活力,还是坚持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相统一、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吴涧生看来,这些显著优势是我们坚定“四个自信”的基本依据,也是我们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挑战的最大底气。

吴涧生曾长期从事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政策研究。他说,如果把优势划分为先发优势和后发优势,那么这些显著优势中有许多是我们的先天优势或先发优势,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吴涧生说,在这些显著优势中,他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也是我们的先天优势和先发优势。

就东西方两种制度而言,过去我们一直认为,我国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在应对危机中往往比西方国家制度显得更有效率、也更有优势。2003年~2006年,吴涧生在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工作。至今,他对2005年8月前后美国在应对卡特里娜飓风时的情形记忆犹新。“美国政府应对效率不高、相互指责、扯皮推诿。”他说,卡特里娜飓风成为美国历史上破坏程度最大的飓风,造成经济损失高达2000亿美元,造成死亡人数也是上世纪20年代以后最多的一次。

吴涧生说,在美国由于党派纷争,经常导致政府停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停顿,大批公职人员下岗或待业。特别是共和、民主两党轮流执政、政府频繁换届,也使其宏观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受损,政策效力差强人意,有时甚至要大打折扣。

相比较而言,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效能日益提升、优势不断凸显。2003年我国成功应对突如其来的SARS疫情;2008年有效应对汶川大地震和国际金融危机,首次成功举办奥运会;2017年以来我们有力应对中美经贸摩擦,稳步推进雄安新区建设,用不到5年的时间成功建成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这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和成功实践案例,充分说明了我国的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不仅拥有危机时期所展现出来的、西方发达国家无可比拟的先发优势,而且拥有正常时期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蓬勃发展的持续彰显的后发优势。”吴涧生说。

强化社会治理: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在科学概括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的13个方面显著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回答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同时,《决定》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聚焦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作出了相应的制度改革顶层设计和重点任务安排。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吴涧生谈道,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到党的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再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治理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

“《决定》对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吴涧生说,值得关注的是,《决定》首先强调要“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明确提出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吴涧生认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我国仍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加速期,出现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不可避免,甚至在某一阶段呈现出频发高发态势,且带有纠纷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复杂化、纠纷类型多样化等特点。

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市场决定价格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则是价格认定机构根据争议纠纷当事人自愿申请,依据现有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专业知识,通过价格认定专业化手段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过程。”吴涧生说。

2008年8月,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在我国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广东省率先启动。近些年来,全国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加强与法院、公安、“12358”价格监管平台、社区等对接,注重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相结合,主动将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已成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中一支重要的新兴力量,堪称规范市场秩序的“好帮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裁判员”、促进社会和谐的“稳定器”。

据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价格认定机构累计办理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事项5.13万件,涉及金额126.61亿元,涉及交通事故赔偿、医疗卫生服务、物业服务、旅游餐饮服务等多个重点民生领域。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吴涧生透露,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要求,提供价格争议化解公共服务,构建调解和诉讼制度有机衔接的价格争议纠纷化解机制,国家发改委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将于近期正式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将进一步明确调解范围,畅通调解渠道,完善制度机制,强化保障措施,依法、公正、高效化解价格争议纠纷,不断提高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公信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纠纷解决需求。

此外,吴涧生强调,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尽快实现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不见面办理”;尽快建成由专业调解人员、兼职调解人员、调解联系人员组成的专业队伍,使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方向迈出更大步伐。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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