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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打造保险领域“诚信交通”先行区

2019-11-29 14:33:56 来源:中国改革报 丁 南

福建莆田市选取辖区部分主要财产保险公司建立联动服务车队,在服务车车身统一涂挂“警保联动”字样,加强路面巡查服务。图为一辆停放的联动服务车。中国改革报记者 丁 南 摄

福建莆田出台方案,推动“诚信交通”在车险承保端应用,完善车辆保费定价机制,探索人身保险领域“诚信交通”信息运用

□ 中国改革报记者 丁 南

诚信文明,交通先行。福建莆田先行先试,率先在全市保险机构引入公安交通违法大数据,建立交通违法信息与保险费率挂钩机制,推动构建便民惠民的“警保联动暨诚信交通先行区”。

日前,由中国银保监会莆田监管分局、莆田市公安局、莆田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出台的《推动构建莆田市“警保联动暨诚信交通先行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刚一公布,便得到了全市21家保险业机构的积极响应,与公安交警部门共同推动诚信交通联动、便民服务联动、畅通处置联动和安全文明联动。

“实施方案主要制定4项措施,即建立诚信交通信息与保险费率挂钩机制、推动电子保单互认与自主打印、建立快撤快处中心及联动服务车队、推动农村‘两站两员’融合发展。”中国银保监会莆田监管分局局长林晓甫表示,“构建警保联动暨诚信交通先行区,通过试点先行和典型推动,将在莆田全市形成警保共建共享、共治共赢的诚信交通良好局面。”

引入大数据

完善保费定价机制

记者注意到,此次莆田出台的诚信交通先行区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将推动“诚信交通”在车险承保端的应用,利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集的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三大板块的交通违法大数据,合理设定交通违法系数因子用于定量评估车辆风险状况,完善车辆保费定价机制,探索人身保险领域“诚信交通”信息运用。

“诚信交通”是莆田市公安交警部门的一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创新,通过将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引入交通安全管理领域,破解交通违法整治难题。

“此次在莆田全市建立诚信交通信息与保险费率挂钩机制,通过行业惩戒约束和保费变化驱动对违法人员的引导,有助于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李洪忠告诉记者。

据介绍,在做好个人隐私保护的基础上,莆田公安交警部门将与莆田市保险行业协会、辖区主要财产保险公司建立诚信交通信息定期通极共享制度。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由莆田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辖区各财产保险公司联合共签《莆田市保险行业“诚信交通”联合惩戒自律公约》,区分不同违法情况统一车辆商业保险保费上浮比例,形成行业共管、联合共治的良好局面。同时,积极探索诚信交通信息在人身意外险、健康险、医疗险等领域的运用,优化人身险保费定价机制。

推动保单互认

警保快处交通事故

目前,莆田市已选取部分保险公司营业场所,建设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一站式”提供6年免上线年检服务。

《实施方案》要求,推动电子保单互认与自主打印。鼓励各保险公司采取短信、微信或者App等方式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推送承保信息。通过电子保单的推广覆盖,降低保险公司保单制作、寄递成本和投保人的保管成本。交通管理部门和投保人可在交管部门现场打印电子保单用于办理年检等相关业务。

《实施方案》还明确,建立快撤快处中心及联动服务车队。以莆田主城区为试点,依托城厢、荔城交警大队建设“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设立交警受理岗和保险受理岗,提供定损、理赔等“一站式”保险服务。选取辖区部分主要财产保险公司建立联动服务车队,在服务车车身统一涂挂“警保联动”字样,加强路面巡查服务,协助交警部门快速处理交通事故。

为推动畅通处置联动,莆田市还统一设置“快撤快处”流程,明确“快撤快处”机制适用条件及范围,统一“110”指挥中心接警人员询问提纲和保险公司接报人员询问提纲,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提示当事人通过拍照固定现场证据照片,相互查看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互留驾驶证、行驶证副证和联系方式后立即撤离现场,可立即或者约定时间共同前往最近的快处中心。

共建劝导站

推动安全文明联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办公厅、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警保合作进一步深化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见》,莆田市在实施方案中提出推动农村“两站两员”融合发展,推动安全文明联动。

“人保与警保联动合作很有渊源。”据人保财险莆田公司相关负责人梁孝文介绍,早在2018年10月份,莆田市“警保联动办公室”就在人保财险莆田公司揭牌成立,双方围绕多个方面在全市展开“警保联动”便民合作,贯彻落实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

此次推动构建诚信交通先行区,莆田市交警部门将与多家保险机构共建农村劝导站、便民服务站,互聘交通劝导员、保险协保员,共商“科技值班”的电子劝导模式,将交通监管与便民服务的触角延伸到腹地广阔的农村地区。

——警保共建农村劝导站,实现“一站多能”。通过当地政府保障、保险公司补贴,率先在一批乡镇、村与主要道路交汇路段建设交通劝导站,统一悬挂“某县(区)某乡镇某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标牌,喷涂包含交警及参与保险公司LOGO的统一标识,并配置LED警用爆闪灯和显示屏。

——警保互聘劝导员,实现“一人多岗”。充分利用现有的农村交通劝导员、网格员队伍和保险公司营销员、协保员队伍,开展相互选聘。共同履行交通安全劝导员、交通安全宣传员、基础信息采集员、道路隐患排查员、快处快赔代办员、保险业务代理员等“六员”职能。

——警保共商电子劝导模式,实现“科技值班”。探索建设无人值守的“人像识别+交通劝导”电子劝导站,每个站点配备2个~3个摄像头和1套人像识别设备,与公安信息化中心联网,依托科技准确定位村民电摩违法违规行为和主体。交警与保险公司协保员共享信息,并由协保员联动学校、企业和村两委进行“点对点”文明劝导,并提供上门保险服务。

2019.11.29中国改革报7版

[责任编辑:武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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