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社会信用法治化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

2019-11-21 16:44:52 来源:本网专稿 

第二届“信用法治·韶山论坛”在湖南湘潭市举办

中国改革报讯 记者岁正阳 何玲报道 日前,由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指导、湘潭大学主办的第二届“信用法治·韶山论坛”在湖南省湘潭市举办。此次论坛旨在围绕国家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法治建设的需求,推动信用立法,培养信用法治人才,打造信用法学科研共同体,为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国家发改委财金司信用处副处长严畅、湘潭大学校长李伯超、杜兰大学法学院院长大卫·梅耶出席论坛。

李伯超在致辞中表示,第二届论坛的举办是“2018年首届信用法治·韶山论坛”的延续和传承,湘潭大学将以此次论坛为契机,打造信用法治建设智库,努力在信用法治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方面做得更好、更有特色,为信用中国建设伟大事业贡献更多的“湘大智慧”。

会上,商务部研究院信用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韩家平,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民商经济法室主任王伟,首都师范大学信用立法与评估中心主任石新中,北京大学金融智能研究中心研究员刘新海,中国政法大学品牌与信用研究中心主任刘瑛,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管理学院院长顾敏康分别围绕当前我国信用法治建设与经验、问题与展望等发表主题演讲。

与会专家纷纷表示,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正在向高质量发展和新阶段迈进,从依法治国和实际工作需要来看,加快信用立法、不断提高信用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已成为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国家治理现代化首先是国家治理法治化,而社会信用法治化则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在分论坛环节,各位专家学者围绕“信用信息共享与数据跨境转移立法问题研究”“我国社会信用立法体系建设问题研究”“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立法问题研究”“信用监管与信用修复立法问题研究”四个议题作主旨发言,激发了与会人员在信用法治建设的新思维、新灵感,形成了社会信用体系的理论共识。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目前,上海、浙江、湖北、河北、陕西、福建厦门、江苏无锡、江苏泰州、江苏宿迁9个省市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信用相关条例,已经出台以及正在出台信用法规的省区市占2/3以上,为国家层面的信用立法探索奠定了有力基础。下一步,国家有关部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国家层面的信用立法工作。

会议期间,“湖南省法学会社会信用体系法治保障研究会”揭牌成立。会上还宣读了《关于表彰2019第二届信用法治·韶山论坛征文获奖作者的决定》,本次论坛共收到征文投稿论文80余篇,论题涉及信用法治的多个领域,最终择优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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