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下发通知要求,储备规模要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5天~7天的消费量
中国改革报讯 记者袁琳报道 蔬菜是城乡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副食品,冬春两季是我国北方地区蔬菜生产淡季。11月12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往年蔬菜储备投放效果,结合本地蔬菜自给和调入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储备规模,总体规模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5天~7天的消费量,保证重点时段重要耐储蔬菜品种7天左右的动态库存。
在当前部分“菜篮子”食品价格波动较大、今冬明春保供稳价压力可能更大的情况下,通知要求,各地应在城区储备为主的基础上,探索发展近郊产地储备方式,依托农民合作社、种菜大户等开展生产基地就地储备,支持产地地窖、冷藏库等仓储设施建设,实现“藏菜于农”“先储后运”,在降低农民种植风险的同时保障市民消费需求。同时,要完善市场化运作方式,构建企业储备、银行贷款、政府补助、自负盈亏的机制,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择优选择并依托农产品骨干生产流通企业承储,平常时期正常轮换,应急时按指令投放,发挥好储备蔬菜对市场的调节作用。
此外,要加强对蔬菜储备的政策支持力度,已落实储备补助资金的城市要据实兑现,尚未落实的要限期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