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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实施交通违法失信联合惩戒

2019-11-08 11:26:28 来源:中国改革报 武艳杰

15种行为责任主体将被列入“黑名单”

本报讯 记者武艳杰报道 福建泉州市日前制定出台《公安交通管理领域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方案》,明确非机动车闯红灯等15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可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被列入公安交通管理领域“黑名单”的失信当事人或将面临被提高贷款利率和保险费率、被警示曝光以及限制评优评先等惩戒措施。

在被列入公安交通管理领域“黑名单”的15种情形中,1个季度内发生不按道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共计5次以上或者1年内累计发生8次以上的非机动车驾驶人,特别是从事外卖、快递行业,在1季度和1年内分别累计发生其他违法行为3次、5次以上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均被纳入联合惩戒对象。

除驾驶人外,1年内百车责任事故发生率达10%以上、平均每辆车违法记录达3条/年以上、车辆违法及时处理率在95%以下、存有逾期未检验或逾期未报废车辆等情形的客、货运运输企业及法人;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吸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等,也被列入公安交通管理领域“黑名单”。

来源:2019-11-08《中国改革报》04版

[责任编辑:赖斯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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