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绿色发展彰显水韵江苏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优先,历年来共制定生态文明类地方性法规高达71部
2019-11-07 11:54:35 来源:本网专稿 

□ 中国改革报记者 雷茂盛

记者日前随中华环保世纪行采访团在江苏省采访时获悉,为积极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助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把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历年来共制定生态文明类地方性法规高达71部。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副主任张弛表示,2007年暴发蓝藻污染饮用水源事件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启动修法程序,按照标准最严格、手段最严厉、监控最严密的要求,修订了1996年制定的《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以治理太湖湖体富营养化、促进太湖水质根本好转为目标,发布了一系列严于国家的治理措施。2018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根据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和推动该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对条例进行重要修正。通过设立减量替代制度,推动太湖流域城市产业转型,为绿色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张弛介绍说,江苏省沿江地区人口数量、国土面积均占全省的一半,经济总量约占全省的80%,是江苏省经济的核心区域。2004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首开我国大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地方立法之先河,率先制定了《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3月第三次修正),提出“先规划、后开发,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三先三后的原则,以保护长江水环境方面的多项特色制度,制订高于国家规定的地方排放标准、上下游水质交接和补偿、环境信息公开、向同级人大报告工作等,成为我国流域污染防治立法的新“亮点”。

2017年9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该条例的突出亮点是在全国首次将河长制写入地方性法规。

近年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关系江苏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实效。

2018年9月,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去年,江苏省各级政府按照决议要求,共梳理出突出环境问题2806个,其中省级清单95个问题中涉水事项占比近45%。今年3月,在江苏省两会后召开的第一次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例会上,江苏省政府报告清单所列突出问题已按预定目标如期完成整改13个、正在整改1个,其中涉水问题就有8个。“决议”已成为江苏省人大深度介入、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 

今年4月~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直接检查的8个省份之一,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把上下联动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作为今年监督工作重中之重,4月中旬到5月上旬集中开展了省内自查,分成3个执法检查组,对全省13个设区市进行了全覆盖,实地查看137个单位和项目,其中随机抽查71个点位,查出了87个具体问题。执法检查过程中,以“七看七查”为重点,对照法律条款动真碰硬,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座谈交流与个别访谈相结合,“官方”检查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并首次在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开展专题询问,形成了包括124个问题在内的“江苏省水环境突出问题清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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