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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税收乘数效应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2019-11-06 14:44:03 来源:中国改革报 

□   北   青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公布今年前三季度减税降费数据。前三季度全国新增减税中,个人所得税两步改革叠加新增减税4426亿元,累计人均减税1764元。个人所得税减少直接增加了居民收入,提升了居民消费能力。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反映居民消费活力的生活服务业销售收入增长16.2%,互联网批发和零售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6.8%,分别高于三产销售增速4.7个百分点和5.3个百分点。

这是一份来之不易沉甸甸的减税改革红利成绩单。4426亿元的个人所得税减税金额,直接拉动居民消费收入增长16.2%,让广大城乡居民对减税改革真正有了满满的获得感。红利成绩单所折射的,是税收乘数效应对激发消费市场活力的重要作用已初见成效。这对用好税收乘数效应调控手段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具有可供复制推广的重要示范意义。

消费市场的活跃程度,直接取决于居民消费能力的大小。而居民消费能力的提升,既需要切实提高居民的收入,为居民有钱消费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又需要在居民收入增长路径有所收缩的情况下,及时运用税收乘数效应的调控手段,对居民个人所得税予以适当减税,鼓励居民将减税所得的红利投入消费。

税收乘数效应是指税收的增加或减少对国民收入减少或增加的影响程度,主要表现为税收过度增加会导致消费和投资需求下降,税收适度减少则会促使消费和投资增加。当税收的增加超过合理限度而导致消费与投资萎缩时,就需要通过减税手段,来刺激消费和投资。因此,作为一种宏观调控手段,用税收乘数效应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在很多时候是行之有效的选择。

此前相当一段时期,我国经济发展主要依赖投资和贸易“两驾马车”,消费拉动经济的作用并不明显,有关方面客观上对税收乘数效应促进消费的积极作用重视不够,而过多考虑减少个人所得税对财政造成的压力。随着经济发展转型不断推进,消费对促进内需的作用日益明显,充分运用税收乘数效应鼓励居民投资消费,并以此提振消费市场活力,成为越来越迫切的现实命题。

尽管个人所得税的减少确实会直接导致税收收入减少,客观上让政府财政压力增大,但却让居民有了更多的收入,提高了居民的消费能力,让居民在敢于消费和愿意消费的选择上有了底气。居民消费能力的提升和消费意愿的增强,必然会进一步刺激消费市场升温,而消费市场活力被充分激发,社会消费规模不断扩大,政府税收也就有了更多的来源和可持续的保障。

可见,个人所得税“减法”政策的实施,虽然表面上使得税收收入减少,但实际上是实现了政府让利与激发消费市场活力的双赢。在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客观存在、居民消费对经济拉动作用日益凸显的现实背景下,税收乘数效应这个调控手段,理当成为激发消费市场活力的有效利器。

(本文刊登于2019年11月6日中国改革报第10版聚焦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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