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养老护理员信息信用管理系统将建

2019-10-22 15:53:05 来源:本网专稿 

实现从业经历可记录可查询可追溯,让守信护理员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

中国改革报讯 记者王砾尧报道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联合颁布《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以下简称新版《标准》)。新版《标准》在放宽入职条件、缩短晋级时间、增加职业技能要求、拓宽职业空间等方面做了重大修改。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人表示,将建设全国养老护理员信息和信用管理系统,实现养老护理员从业经历可记录、可查询、可追溯。

养老护理员是从事老年人生活照料、护理服务的人员。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指导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规范养老护理职业行为的基本依据。《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于2002年颁布实施,2011年进行了首次修订。2012年以来,我国养老服务事业进入了新时代,养老服务不断涌现新的需求,养老护理工作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特别是2.49亿老年人和4000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照护需求日渐庞大,而现有养老护理从业人员仅30万人,远不能满足养老服务需求。为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奠定基础、提供支撑,亟须对《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1年版)》进行再次修订。

为吸引更多养老行业从业者,新版《标准》放宽了养老护理员入职条件,将从业人员的“普通受教育程度”由“初中毕业”调整为“无学历要求”,并明确未取得小学毕业证书的考生,理论知识考试可采用口试的方式,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人表示,将指导各地建立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和岗位津贴制度,逐步建立依据职业技能等级和工作年限确定服务价格的制度,增强养老护理员的职业吸引力。与此同时,新版《标准》还缩短了职业技能等级的晋升时间,调整了各职业技能等级的“申报条件”,缩短了从业年限要求。

新版《标准》增加了对养老护理员的技能要求。在各职业等级中新增养老护理员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应具备的技能要求;强化消防知识在养老安全中的重要作用;关注失智老年人照护需求,将“失智照护”分层次纳入各职业等级的工作内容和技能要求;根据地方积极探索“养老顾问”服务等实践,新增“能力评估”和“质量管理”等两项职业技能。同时,新版《标准》提出,还将加大培训资金支持。上述负责人透露,目前民政部正在组织编写养老护理员培训大纲和教材,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在岗养老护理员攻读学位补贴。

新版《标准》还拓宽了养老护理员职业发展空间。将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技能等级由四个增至五个,新增“一级/高级技师”等级,明确了康复服务、照护评估、质量管理、培训指导等职业技能;对申报条件进行了较大调整,增加了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的申报条件,规定中职中专毕业生可直接申报四级/中级工。

有不良记录的从业者如何进行追溯?上述负责人表示,将建设全国养老护理员信息和信用管理系统,汇总共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关于培养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从业经历、职业信用等数据,实现养老护理员从业经历可记录、可查询、可追溯,让守信的护理员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

[责任编辑:张海莺]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