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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人大成就40年

2019-09-30 13:54:30 来源:改革网 张丽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5周年,也是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设立40周年。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回顾总结自治区人大常委会40年来我区人大工作历程,盘点40年来工作的特点亮点和有益经验的同时,站在新起点,对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达到了领会精神、凝聚共识、交流互鉴、推动工作的目的。

会议中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施文学从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三个方面介绍自治区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来取得的发展成就。

坚持立法先行为改革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40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加强民族地区立法工作的有效途径,坚持维护法制统一和体现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相结合。1980年11月,自治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直接选举实施细则(试行)》。这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常委会立法工作迈出可喜的第一步。从1980年至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本级通过地方性法规350余件,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165件;批准呼和浩特、包头市等9个设区的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152件,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现行有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34件,努力使我区地方立法实现由“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型,由“有法可依”向“良法善治”的跨越,由“粗放型”立法向“精细化”立法的升级。

施文学指出,坚持规划先行、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生态环保优先、坚持立法为民、坚持“立改废”并举。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实现良法善治的重要举措,确保了人大立法工作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务求监督实效

施文学表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40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监督工作作为履职行权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机制,以依法监督实效展现人大工作新作为。

1990年,自治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通过的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对报告的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审查、询问和质询、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等做出规定,至此,我区人大监督制度建设开始起步。此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了各级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条例、监督工作条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询问和质询的规定、自治区本级预算办法、经济工作监督办法、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规条例,使人大监督体系愈加完善。今年,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主任会议通过了关于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的办法,对监督工作基本原则、项目的确定、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进行了明确规定。至此,自治区人大监督机制更加成熟完善,监督工作更加有序有力。

自治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团对全区实施草原法和草原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自治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两次作出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执法检查的决定,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连续四年开展环保法执法检查。从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执法检查开始至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共实施执法检查项目81项,有力的推动了法律法规在我区的正确有效实施。今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自觉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法律条文逐条进行检查,指出了8个方面问题,提出11条建议,有效发挥了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40年的监督实践证明,人大监督如果不严格、没有力度,那就是缺位和失职。40年来自治区大常委会不断强化监督,持续推动政策落实、问题解决和工作改进,履职脚步更加铿锵有力。特别是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探索形成了“监督问题清单制”和“问题销号制”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办法。2018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专题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需要研究解决的25个问题清单,并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跟踪监督,解决一个销号一个,整改不到位,监督不停止。目前25个问题清单基本得到落实。这是“监督问题清单制”和“问题销号制”第一次出现在自治区人大监督工作中。这一做法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区党委的高度认可。“监督问题清单制”和“问题销号制”在之后的人大监督工作中得到广泛运用,大大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性。

发挥代表作用反映民意为民代言

施文学表示,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全区现有五级人大代表63271人,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的重要力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设立40年来,代表工作始终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提升,活动内容越来越丰富、形式越来越多样、组织越来越灵活、作用越来越突出。

施文学说道,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建立起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系”制度,自治区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进行述职,在全区启动了人大代表履职档案登记工作,客观反映各级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

施文学说道,在不断强化代表建议督办。明确提出“高质量提出意见建议”和“高质量办理意见建议”的工作要求,完善重点建议办理督办机制,建立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督办重点建议制度。多年来,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围绕地方发展、国计民生各个方面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一府两院”认真办理、成效显著,有力促进了工作改进和民生改善。不断激发代表履职活力,积极推广建设“人大代表之家”,全区共建成2800多个“人大代表之家”,实现了苏木乡镇(街道)全覆盖。组织开展了“万名人大代表助力精准扶贫”活动,常委会开展的专题调研、集体视察等活动都要邀请代表参加,丰富了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内容。

施文学最后充满信心地说:我们认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两个机关”的新定位,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奋力谱写好新时代我区地方人大工作的新篇章,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于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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