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祖智慧 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法院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多措并举着力提升人民陪审员参审效果。
严格规范任命程序。建湖县法院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为新任人民陪审员举行任命仪式。为体现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高度重视,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出席任命仪式并讲话,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任命会议;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主持任命仪式,并带领全体新任人民陪审员面向国旗庄严宣誓。任命仪式上,县人大常委会派员宣读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文件,新任人民陪审员上台受领任命证书。
加强岗前岗中培训。为让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快速进入“角色”,建湖县法院认真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履职要求和法律基础知识、审判工作基本规则等;为提升任职期间的业务能力,主要采取以审促训、以审帮训的方式进行岗中培训,让人民陪审员参加三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审判长对案件中涉及的事实认定、证据规则、法律规定等事项及应当注意的问题,向人民陪审员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让人民陪审员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教育。
实施案件分类陪审。建湖县法院针对不同案件类型,根据陪审员的职业、特长等,分析人民陪审员素质构成,在分配案件时注重发挥其专业特长,使陪审员能够准确把握庭审方向和重点,协助主审法官查清案件事实,提高审判质量。例如,在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或离婚诉讼案件中,重点选取具备调解经验的县妇联工作人员,强化对未成年当事人及离婚诉讼当事人的心理干预和教育指引作用。再如,由于近年来涉金融类民事纠纷案件发生频次高、案件金额大、案件金融专业知识要求高,该院选取该县银行业金融机构长期从事信贷业务的人民陪审员进行陪审,让涉及金融类的案件有了更为准确专业的裁判。建湖县法院分类陪审制度激发了陪审员参与庭审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更好发挥了人民陪审员“案件审判者、纠纷调解者、法制宣传者”的重要功能。
强化考核评价管理。为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制订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人民陪审员考核规则》等制度办法,明确了人民陪审员的日常管理机构,对人民陪审员进行精细化管理。上述制度办法规定,不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的,按照规定予以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在审判工作中有显著成绩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人民陪审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