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信用监管 促进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

2019-09-11 11:32:24 来源:本网专稿 

运营补贴将实施差异化补贴政策,对“拿钱不办事”的企业实施信用惩戒

中国改革报讯 记者王砾尧报道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共同修订发布《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对养老服务企业信用状况进行全面刻画,进行前置信用核查和事中事后信用监管。

《方案》明确,将对养老服务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引入信用服务机构,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对养老服务企业信用状况进行全面刻画,并进行前置信用核查和事中事后信用监管。对严重失信企业依法依规实行禁入,对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的地方政府和参与各方的失信行为进行监督,加强企业自律和监管。

《方案》指出,将引入信用评价机构,加强投资管理。中央预算内投资实行专款专户管理,地方政府财政、国有资产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对中央补助投资实施监管。充分利用“信用中国”网站,对“拿钱不办事”的企业实施信用惩戒,对问题严重的项目追回国家补助投资并予以通报。建立奖惩机制,对专项行动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地方进行奖励,对中央资金监管不力的地方予以惩戒。

探索由多元主体合作共建普惠养老产业联盟等实质性合作平台,通过财政投入、政策支持、信用管理、投融资优惠、平台推广等方式,多措并举降低企业建设运营成本,提升服务质量。对于已建成的养老项目,鼓励企业贯彻普惠理念,提供普惠性服务,申请加入联盟并享受同等待遇。

根据《方案》,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将实施差异化补贴政策。根据养老机构收住服务对象身体状况、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信用状况、医疗服务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收住失能老人越多、服务质量越好、失信行为越少、医疗能力越强,获得补贴越多。

《方案》强调,参与企业存在提供虚假情况骗取投资补助资金,转移、侵占或者挪用投资补助资金,擅自改变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项目建设规模、标准和内容发生较大变化而不及时报告的,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建设实施,未按要求通过在线平台报告相关项目信息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国家和省级发改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核减、收回或停止拨付投资补助资金,暂停受理其申报项目申请,将相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在“信用中国”网站公开,并视情节轻重提请或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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