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冬报道 记者从江苏省徐州市人社局获悉,徐州市企业稳岗返还工作日前正式启动。
本次稳岗返还工作,主要针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不包括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单位或组织。企业申请稳岗返还需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上年度裁员率、申请时的裁员率均低于2018年国家城镇登记失业率(3.8%);二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且在上年度1月~12月内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申请时仍在正常参保无欠费且无历史欠费,即当月社保费到账后方可申请。
对于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申请稳岗返还除以上两个条件外,还应提供通过民主程序与工会组织等协商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2018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连续6个月亏损或1年内亏损超过8个月。
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后,企业稳岗返还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标准则按6个月企业参保地上年度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水平和上年度企业平均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