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能源体制革命 打通能源发展快车道

2019-08-30 03:12:31 来源:本网专稿 

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 梁昌新

深化能源体制革命是提升能源系统活力、优化能源配置效率,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体制保障。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能源领域经历多轮次体制改革,始终保证能源体制与我国能源行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我国能源行业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我国能源发展目标和模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对能源体制改革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统筹兼顾,积极稳妥,通过能源体制革命,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推动能源结构不断调整,打通能源健康有序发展的快车道。

能源体制革命成效显著

近年来,按照市场主导和政府治理相结合、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系统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促进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的原则,能源体制革命深入推进,能源领域活力和创造力得到激发,体制革命红利持续释放。

一是初步构建了有效竞争的能源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逐步放开竞争环节,在配电环节引入多元投资主体,售电环节引入竞争,初步形成多元化市场主体参与的格局。推进油气管网与销售业务分离,实现能源基础设施向第三方公平开放。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组建相对独立交易机构,积极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试点。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不断扩大,2018年电力市场化交易为实体经济降低用电成本700多亿元。上海、重庆等油气交易中心有序运行,油气市场交易机制逐步完善。

二是市场决定价格的能源价格机制逐步建立。逐步放开竞争性环节能源价格,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推进非居民用气价格市场化,有序放开上网电价和公益性以外的销售电价,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合理制定电网、天然气管网输配价格。初步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输配电价体系,在增量配电改革试点中,积极探索招标定价法、准许收入法、最高限价法和标尺竞争法等激励型定价机制。

三是能源治理能力逐步增强。逐步优化能源管理。能源治理方式初步实现从重审批向重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监管、服务的重大转变,强化规划引领,不断提高能源宏观管理的全局性、前瞻性。简政放权取得显著成效,取消下放事项比例达72%。优化服务提高效率,改善营商环境。创新监管手段,加强后续监管,实现后续监管与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无缝对接。

四是能源法治建设逐步完善。积极推动搭建以能源法为基础,以煤炭法、电力法等为主干,以能源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为配套和补充的能源法律体系,初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能源法律法规体系,为能源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制度保障。逐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加强执法监督,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听证制度,以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为着眼点,规范办案流程,务实推进能源普法工作。

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是能源体制革命重要内涵

还原能源商品属性,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是推进能源体制革命的基本内涵,也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化改革的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能源体制革命,其要义之一就是要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构建有效竞争的能源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是还原能源商品属性的基本要求;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是还原能源商品属性的核心体现;创新能源科学管理模式,是还原能源商品属性的必然要求;建立健全能源法治体系,是还原能源商品属性的重要制度保障。深刻认识能源商品价值属性,这对于促进我国能源发展,确保能源安全具有重大而又深远的意义。

持续推进能源体制革命重点阶段任务

党的十九大对我国能源发展提出了更高的奋斗目标,明确要推进绿色发展,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持续推进能源体制革命是我国能源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进一步优化能源市场结构,完善能源市场体系。推动形成现货和期货有机衔接的电力、油气、煤炭市场交易机制,进一步提高能源商品市场化交易水平;加快公开透明、功能完善的能源交易平台建设,切实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创造条件。

进一步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完善能源网络环节定价机制。逐步放开成品油、天然气、发电、售电等竞争性环节价格管制,充分发挥能源交易平台的价格发现作用,尽快形成反映能源供需和生产成本的价格信号。完善电力、天然气输配环节定价机制,积极探索激励型定价机制,激励管网企业审慎投资、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进一步优化能源规划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研究推动能源综合规划,统筹考虑各类能源品种、源网荷储各种供给侧和需求侧措施,切实发挥规划对优化能源结构的引领作用。积极推动能源领域简政放权,研究探索符合行业特性和市场化方向的简政放权方式,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

进一步推动能源立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能源立法机制,规范立法程序,提高立法效率,确保立法内容符合能源发展实际和客观规律,顺应改革方向。推进不同层级能源管理和监管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健全能源依法科学决策机制,建立重大能源决策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接力探索、接续奋进,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指引,切实强化统筹协调,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弘扬专业精神,善于集聚多方智慧,不断提升改革能力,全面深化能源体制革命,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做出能源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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