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深圳经验 加强深莞合作 推动东莞高质量发展

2019-08-23 22:27:52 来源:本网专稿 喻健

 记者 喻健 通讯员 莞宣)8月23日上午,东莞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研究东莞市贯彻意见,强调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牢牢把握难得契机,认真学习借鉴深圳经验,在更高水平上推动东莞与深圳的合作。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梁维东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大意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全力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东莞与深圳具有合作共赢的坚实基础和广阔前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此为契机,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动东莞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为“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注入强劲动力。会议强调,要密切关注和认真学习借鉴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经验做法。要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纲”,以省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为统揽,积极主动谋划推动与深圳更加紧密的交流合作,对于那些可以在大湾区框架下直接复制使用的经验做法,采取“拿来主义”率先借鉴;对于那些难以直接复制使用的,借鉴先进理念和做法,在建设改革创新实验区中大胆创新,以改革创新的思维和办法加快破解突出瓶颈制约,加快推动东莞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加快建立与深圳更加紧密的多层次常态化沟通机制,积极拓展重点领域的务实合作。要从战略层面谋划与深圳的合作,积极做好顶层设计,加快开展深入系统研究,谋划一批具体项目并加快推动落地。要突出规划层面的互通交流,形成常态化的对接机制,主动学习借鉴先进理念,提升东莞规划的前瞻性。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把合作的门打得更开,多从市民、企业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发挥优势、补齐短板,加强与深圳的合作互补。要用好空间和成本优势,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打通更多的跨市道路,让资金流、信息流、技术流更加通畅。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新修订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精神,通报随省党政代表团赴云南省考察对接扶贫协作工作情况,研究了东莞市贯彻意见。

 

[责任编辑:郭佳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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