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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下达省级价格调节专项资金 共8000万元,用于与价格调控相关的补偿

2019-08-23 15:05:29 来源: 

 

本报讯 记者耿斌报道 近日,江苏省财政厅下达2019年省级价格调节专项资金8000万元,以增强江苏省各级人民政府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市场价格的能力。

据了解,2019年江苏省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是将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度涨幅控制在3%左右。为确保年度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顺利实现,推动高质量发展,江苏省3月发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2019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阐明5项调控目标、12项工作任务、3项保障措施。

此次下达的省级价格调节专项资金,主要由各市县人民政府用于对因执行政府依法采取的价格干预措施、落实政府价格调控责任等造成经济损失的经营者给予适当补偿,对与价格调控相关的重要民生商品生产流通储备、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给予补贴或补助等。

资金下达后,将进一步提升市县人民政府调控本地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能力,强化本地粮油、生猪、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的生产、储备和调运能力,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体生活的影响,充分发挥平价商店“保供稳价、利农惠民、应急调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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