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信用监管 守住食品安全“红线”

2019-08-01 14:30:37 来源:本网专稿 

□中国改革报记者 何玲

柳州三元天爱乳业有限公司上期评定结果为A,本次调整结果为A;柳州市臻和化工有限公司恢复生产首次评定结果为A……近日,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18年度日常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等情况,对市局直接管辖的19家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进行了调整,并在网上公示。

近年来,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以信用手段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已成为各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

建食品信用档案

实现信息共建共享共用

“要建立全国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让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同时要加强监管,确保产品来源可靠,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主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肖亚庆日前在2019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上如是说。

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不是所谓的“新”制度,早在2004年商务部就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建立全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在2009年通过的《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九条也规定: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还曾下发通知,要求在2011年底前,各监管部门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对于多个重要会议多次强调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业内人士表示,治理当下食品安全问题需要全面系统的举措,相比于严格监管和加大违法的惩罚力度等措施,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效果是长期的。

记者在梳理中发现,目前,陕西、福建、广西、山东、上海、深圳等多地已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还没有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已建立信用档案的地方只能在本地区实现信息共享。此次肖亚庆提出建立全国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显然将有利于打破各地方各地区信息不对称的局面,实现信息在全国范围的共享共用,同时有利于社会监督和消费者查询,加强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威慑力。

实施分类监管

倒逼从业者诚信自律

2017年,因多家门店被消费者投诉疑似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网红”点心糖水铺“一笼小确幸”在上海的9家门店及中央厨房被上海食药监部门叫停。

根据《上海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与信用分级监管办法》,该企业也将接受“特殊监管措施”。即对符合《上海市食品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办法》规定情形的,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对被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的,恢复生产后2个月内,监管部门应每月开展监督检查,之后按照C级要求进行监管;对被吊销或撤销许可证的,吊销或撤销生产许可证后2个月内不定期查看是否继续违法生产。

记者了解到,在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的前提是将企业进行信用等级划分。比如上海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分为四级,分别为守信、基本守信、信用缺陷、失信。综合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和产品风险等级,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共分为A、B、C、D四级。根据不同监管等级,食品生产企业的频次和频率也不同。其中,对A、B、C级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中监管频次最低每年1次,最高每年3次的基础上,每年监督检查频次从每年1次到每年6次且明确全项检查至少每年1次到4次。

将信用嵌入食品领域,根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进行分类监管已成为各地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抓手。有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有关人员表示,信用分类监管将有效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主动公开许可、检查、抽检、处罚以及企业信用等各类监管信息,实现对违法违规者实施最严厉的惩罚。

建立“黑名单”制度

为从业者套上“紧箍咒

2018年2月初,李某为了防止咸菜腐烂,在咸菜中随意加入了大量焦亚硫酸钠。四个月后,浙江台州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抽查中发现,李某销售的白咸菜二氧化硫超标十倍多。对此,椒江区人民法院审判长李慧慧表示,“按照规定,李某的营业执照将被吊销,并且三年内不得从事与食品沾边的行业,哪怕是去餐馆当个服务员,也是不被允许的。”

这是椒江法院首个“从业禁止令”。根据《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在申请餐饮服务许可时隐瞒有关情况的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证的申请人,被吊销许可证的市场主体直接负责主管人员等三种情况将被列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黑名单”,并将给予1年~5年内“禁入”的处罚。

除了限期禁入,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失信主体还会被“终身禁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记者注意到,截至目前,大部分地方都建立了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并对列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黑名单”的情形和惩戒措施有了明确规定。此外,上海、成都、深圳、湖北、浙江、福建、山东等地发布了食品安全“黑名单”。

业内人士认为,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守住了食品安全的“红线”,一旦逾越,轻则被行业“关禁闭”,重则被开除行业“行籍”。这无疑是为行业的从业者套上了一道“紧箍咒”。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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