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以各种理由削弱中医院建设

2019-07-29 16:17:10 来源:本网专稿 

本网讯 记者任丽梅报道 日前,为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和水平,促进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在医疗联合体建设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提出,在医联体建设中不得变相地取消、合并中医医院,不得改变其功能定位,不得以各种理由在事实上削弱中医医院建设。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中医药决策部署,切实推进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促进中医药优质资源下沉基层,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

《通知》明确,鼓励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通过推动医联体内服务能力共提、人才梯队共建、健康服务共管、优质资源共享,整体提升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已经组建一个医共体的县域中,中医医院法人资格保持不变,确保中医医院性质、名称、功能定位不变,人员编制、床位数总量不减,推动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断提升。

鼓励城市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利用技术、人才、品牌等优势,优先与区域内县级中医医院通过共建、托管等多种形式组建医联体,通过管理团队和专家团队双下沉,帮扶建设中医优势专科专病和中医经典病房、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站)、治未病科、老年病科等,通过接收县级医院医务人员进修培训、建立远程医疗网络等多种方式,提升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通知》要求,加强中医专科联盟建设,通过专家共享、科研共享、教学共享、标准共享和管理共享,强弱项、补短板,辐射和带动区域内、区域间专科能力提升,推动整体中医医疗服务发展。同时,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快建设智慧中医医院和互联网中医医院,强化中医远程医疗能力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中医资源下沉基层。

《通知》强调,要加强对医联体中医药工作的考核,在医联体内部考核时要坚持中西医并重,确保按中医医院特点和实际考核中医医院。对只组建一个医共体的县域,同时加强对县级中医医院龙头作用发挥和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的考核。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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