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校外线上培训健康有序发展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2019-07-15 16:25:23 来源:本网专稿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中国改革报记者 任丽梅 

日前,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国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建立全国统一、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学监管、培训有序开展、学生自主选择的格局。

时下,正直暑期,各种校外线上班也忙的不亦乐乎。未来,如何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如何理解审查备案、排查整改、日常监管等政策设计?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

采取“互联网+监管”新模式

负责人指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应用日益深入,校外培训从线下向线上迅速发展,为中小学生提供了一定的多样化、个性化教育服务。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有的培训平台存在低俗有害信息及与学习无关的游戏等内容;二是有的培训内容以应试为导向,超标超前,不符合教育规律;三是学科类培训者素质参差不齐,有的缺乏基本教育教学能力;四是有的培训预付费过高、合理退费难,用户消费风险大。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发展规律,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增加了学生课外负担,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甚至扰乱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社会反响强烈。良心的行业不能变成逐利的产业。对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管起来,让校外教育培训回归育人正常轨道。总书记的讲话为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去年印发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也对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特别强调要做好线上教育的监管工作。

为此,未来规范工作既要坚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又要适应“互联网+教育”战略,对新兴业态采取积极审慎的态度,通过规范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具体来讲要做到坚持育人为本、坚持依法规范、坚持协同治理坚持改革创新。立足信息化时代大背景,吸收借鉴校外线下培训机构管理经验,“用互联网的方法解决互联网的问题”,采取“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按照备案审查、逐一排查、全面整改、加强监管的流程,有计划、分步骤开展规范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实施备案审查制度

该负责人介绍,规范校外线上培训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其规范工作主要包括实施备案审查制度、开展排查整改和健全监管机制三个方面的措施。

首先是提交材料。2019年10月31日前,已开展校外线上培训的机构通过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向住所地所在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备案材料,申请备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其次是开展排查。2019年12月底前,各地对在本省(区、市)申请备案的校外线上培训开展排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培训机构开展相应的自查。

三是进行整改。2020年6月底前,经排查发现问题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当按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未来,日常监管重点主要针对当前校外线上培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培训内容方面,要求传播正确价值观,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得包含淫秽、暴力、恐怖、赌博以及与学习无关的网络游戏等内容及链接等。课程设置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学科类课程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

在培训时长方面,要求培训机构根据学生年龄、年级合理设置课程培训时长,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注重保护学生的视力;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保障学生足够的睡眠时间。

在培训人员方面,要求培训机构具有完善的招聘、审查、管理培训人员的办法,师资队伍相对稳定,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保障培训质量。

在信息安全方面,要求培训机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要求,落实三项安全保护制度,具有完善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做好信息和数据安全防护,防止泄露学生隐私。

在规范经营方面,要求培训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和资产管理的规定,在培训平台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不得收取超过60课时或3个月的费用。提供格式合同,鼓励建立第三方账户监管机制,降低群众消费风险,保护群众利益。

建立黑白名单制度

据了解,校外线下培训的准入实行县级审批、先证后照,取得办学许可是前置条件。而《实施意见》对校外线上培训采用备案审查制度,对线上线下培训区别对待。

为此,该负责人解释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目前结合线上线下培训的不同特点采取的是有针对性的措施。开展校外线下培训需要经过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并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才能开展培训。实施备案审查制度与线下培训机构的审批制度不同,这主要考虑了线上培训扁平化、覆盖广、规模大、变化快等特点,由县级审批改为省级备案,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监管层级,一方面是考虑到省级审查力量较强,能够保障审查的权威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信息透明度。依托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开展备案及日常管理工作是“互联网+监管”的有益尝试,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进互联网监管方式的要求,也可以为教育行政部门、企业、学生和家长提供便利。

他强调,根据互联网和线上培训的特点,“用互联网的方法解决互联网的问题”,采取“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是各项规范性要求得以落实的重要保障。今后,我国将建设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为各省开展备案和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同时,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在平台上及时公布培训机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动态监管。此外,还将要求培训机构将培训内容和培训数据信息留存1年以上,其中直播教学的影像须留存至少6个月,用户行为日志留存1年以上,保障监管有据可查。

另外,《实施意见》明确了相应的处罚办法,对于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培训机构,要求限期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合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进行查处,视情节暂停或停止培训平台运营、下架培训应用、关闭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依法进行经济处罚等。

[责任编辑: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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