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星莺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分工
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体育、参事方面工作。
分管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体育局、省医疗保障局、省政府参事室。
联系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红十字会。
简历
陈星莺,现任民革中央常委、江苏省主委、南京市主委,副省长。女,1964年9月生,汉族,湖南涟源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教授,民革成员,1984年7月参加工作。
1980.09—1984.07
南京工学院动力工程系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学习
1984.07—1997.04
河海大学电力工程系助教、讲师(其间:1989.09—1995.06河海大学电力工程系水力发电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
1997.04—1998.04
河海大学电力工程系副教授
1998.04—2000.04
河海大学电气工程系主任
2000.04—2001.11
河海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副院长
2001.11—2004.01
河海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副院长、电气自动化研究所所长(2002.09教授) (1996.02—2002.10东南大学电力工程系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工学博士学位)
2004.01—2007.02
河海大学科技处副处长
2007.02—2007.04
河海大学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2007.04—2013.06
民革江苏省副主委,河海大学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2013.06—2017.01
民革江苏省副主委,河海大学副校长
2017.01—2017.06
民革江苏省副主委、南京市主委,河海大学副校长
2017.06—2017.12
民革江苏省主委、南京市主委,河海大学副校长
2017.12—2018.01
民革中央常委、江苏省主委、南京市主委,河海大学副校长
2018.01—2018.12
民革中央常委、江苏省主委、南京市主委,副省长,河海大学副校长
2018.12起
民革中央常委、江苏省主委、南京市主委,副省长
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省十三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