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高云 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分工
负责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路、人防、林业方面工作,协助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分管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铁路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林业局。
联系省地矿勘查局、有色金属华东地勘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联系省邮政管理局、民航江苏监管局、江苏海事局、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办事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
代管民政、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扶贫方面工作。
简历
费高云,现任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男,1971年8月生,汉族,江苏淮安人,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8月参加工作。
1989.09—1993.08
扬州工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系无线电技术专业学习
1993.08—1995.05
邗江县施桥镇团委副书记、书记
1995.05—1996.08
共青团邗江县委副书记(1995.11主持工作)
1996.08—1999.05
共青团邗江县委书记
1999.05—2000.11
邗江县运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0.11—2002.05
仪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02.05—2004.12
仪征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2.03—2004.12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在职学习,获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2004.12—2006.12
仪征市委常委、副市长,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2003.05—2005.01兼任仪征市汽车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2005.06—2005.09扬州市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培训班赴美国培训)
2006.12—2007.01
仪征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7.01—2008.11
仪征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8.11—2011.07
仪征市委书记(其间:2009.10—2011.07兼任扬州化学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2009.11—2010.01省高级管理人才经济研究班赴美国培训)
2011.07—2012.05
南通市委常委、通州区委书记
2012.05—2012.09
南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通州区委书记
2012.09—2013.02
南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启东市委书记
2013.02—2013.03
常州市委副书记
2013.03—2013.07
常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3.07—2014.01
常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4.01—2017.02
常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7.02—2018.01
常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8.01—2018.02
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常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8.02—2019.01
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常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9.01起
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党的十九大代表,十三届省委委员,省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