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畅通中小企业血脉

2019-07-03 16:07:51 来源:本网专稿 

——广西田东县中小企业融资情况调研报告

□ 潘玛莉 蒋凌飞 徐豪熠

国家发改委挂职广西田东县扶贫干部围绕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开展蹲点调研,实地走访当地10家中小企业和3家金融机构,并从全县各类企业回收42份调研问卷。从调研情况看,受到金融机构服务能力、中小企业自身条件等因素制约,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需要多方努力,畅通金融与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循环。

融资环境改善有限

近些年,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国家曾出台一系列政策,但受访企业普遍反映融资环境改善成效并不明显。

大额贷款门槛难降。调研中,60%的企业认为近两年融资难度比以往更大。一方面,企业获得抵押贷款难度较大。不少企业为了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需要500万元以上的贷款支持,但银行一般要求提供土地、房产等不动产进行抵押,生产设备、土地附着农作物、农产品、知识产权等一般不作为授信依据。另一方面,担保等增信方式难以有效解决难题。当地积极开展“银担合作”,希望通过担保为企业增信,但实际操作中,担保公司要求企业提供动产或个人财产等抵押物进行反担保,申请门槛依旧很高。在缺少有效抵押物和担保的情况下,银行授信额度往往只能满足企业10%~20%的资金需求,无法为企业解决实质问题。

实际成本居高不下。调研中,57%的企业认为近两年融资成本明显提高。一是实际贷款利率高。国有银行对中型企业贷款一般按基准利率(4.75%)上浮20%左右,对小微企业上浮超过50%,有的甚至达到100%。二是附加服务费用高。为了控制风险,银行往往提出保险、抵押、担保等附加要求,如保险费用约为贷款金额的0.5%、抵押物评估费用约为评估价值的2%~3%、政策性担保费用约为担保风险责任的0.5%~1%、商业性担保费率一般在2.5%以上,这些附加要求大大提高了贷款成本。三是期限错配成本高。调研中,80%的企业在贷款到期后需先还完本金再贷款,筹资还款和等待放款期间很难安心生产经营;为缓解财务压力,个别企业只能借助小额贷款公司月息3%的过桥贷款,负担大幅增加。

审批时间长且难以预期。调研中,64%的企业认为近两年贷款审批效率没有明显提升。一方面是传统贷款审批模式效率有待提高。52%的企业曾因贷款审批时间过长,对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比如,某企业为年底抢购茶油籽,11月向银行申请50万元贷款但一直等到次年2月才获得资金,错过茶抢购时机。另一方面,银行线上贷款审批模式尚未全面推开。目前较成功的建行线上项目“小微快贷”贷款余额仅占其贷款业务的4.5%,农行线上项目“微易贷”余额不到100万元。

多因素制约融资

从调研情况看,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仍面临不少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县域金融服务资源短缺。本地企业主要通过银行贷款获取资金,资管、信托、租赁等其他类型金融单位在当地没有办事机构,企业融资渠道相对单一。各类银行中,工农中建等国有银行虽然在当地设立支行,但作用有限。一方面,国有银行基层行审批权限小,受理大额贷款业务后无法做主。另一方面,尽职免责要求相对严格,信贷人员只有严格履行内部规定的抵押登记等要求,才能避免问责追责风险,相比之下,银行更倾向于大型企业、房地产项目和政府主导的基建项目放贷。据统计,2018年田东县各类贷款中,55%由广西农商行(农村信用社)、北部湾银行等地方性银行提供。其中,农商行对中小企业贷款余额21.15亿元,超过上述四家国有银行总和。

金融基础设施发展滞后。地方政务信息共享力度不够,县级税务、环保、工商等部门掌握的企业信息未能得到有效利用。目前,只有建行支行可借助其总行与国家税务总局的合作间接获得当地企业纳税信息,其他银行均缺少获取企业数据渠道,制约线上业务开展。此外,相关配套制度无法适应普惠金融发展新要求。如银保监会2018年曾发文强调,落实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但这与相关抵押登记规定冲突,实际操作中没有落实空间。

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仍然偏低。田东全县工业以石化化工、铝冶炼、水泥建材等“两高一剩”行业为主,许多企业过去在行业效益好时只顾扩张规模,未能及时加大投入进行技术改造,错失转型升级机会。目前,效益普遍不理想,且不少生产项目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的限制类项目,企业申请贷款更为困难。同时,中小企业良莠不齐,很多企业财务管理极不规范,普遍存在对公账户和对私账户混用问题,个别企业在申请贷款时提供伪造的财务数据,银行难以核实真实收入来源和实际经营状况,放款后很容易形成不良资产,影响了金融机构的贷款积极性。

努力破解融资难题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既要尊重市场配置资源的客观规律,也要积极加强金融服务能力,从短期和中长期两个角度出发,通过优化金融服务供给、完善配套软硬基础设施、促进中小企业经营规范管理,畅通金融与实体经济特别是县域中小企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短期内,坚持监管政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共同发力,通过完善国有银行内部考核激励、加大地方性银行的定向降准力度、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利息免收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等方式,激发各类金融机构服务县域中小企业积极性。从中长期看,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方式,通过完善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退出机制、深化新三板交易和分层制度改革、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推进科创板和注册制创新试点等方式,疏通直接融资渠道,为创新型企业成长提供支撑保障。

完善金融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短期内及时调整促进产权审批、抵押登记等配套规定,并与金融监管要求有机衔接,续贷时直接承认首次抵押登记结果,减少审批登记环节对企业融资的耽搁和限制。中长期则在保护企业隐私基础上,有序推动各地税务、社保、环保、涉诉、水电等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开放共享,帮助金融机构快速全面掌握企业情况,提高金融科技手段应用和授信效率提升。鼓励支持质押监管、知识产权交易等第三方的服务发展,借助新模式、新业态拓宽抵押物和担保物的许可范围,不断降低中小企业融资门槛。

促进中小企业规范经营管理。短期内,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评价与应用机制,严肃查处企业弄虚作假、骗贷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并通过失信联合惩戒、加大处罚力度等方式提高企业财务造假成本,努力营造诚信经营的社会氛围;中长期内,应积极帮助中小企业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地方政府加快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针对企业缺少专职会计等管理短板,提供财务、人力、法律等配套服务,同时大力开展企业家教育培训,积极总结宣传优秀企业家典型案例,引导中小企业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

(作者为国家发改委地区司、人事司、政研室挂职干部)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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