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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出台环评审批十大举措 全力打造看得见、摸得着的新型服务模式

2019-05-18 09:38:50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韩婷澎

      人民网哈尔滨5月17日电(韩婷澎)来自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的消息,为推动黑龙江省百大项目建设,积极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结合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和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日前,黑龙江省出台了《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审批服务重大项目十项措施》,从项目意向到项目落地,精心谋划,量身定制,为企业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全力打造看得见、摸得着的新型服务模式。

为最大限度为企业节约时间成本,十项措施主要呈现六大亮点:

一、推行承诺制。借鉴厦门、成都、东莞等地区先进经验,出台承诺制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条件、范围和程序,在全省范围内依法合规设立的特定产业园区试行。产业园区具备齐备的环境基础设施,对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和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环境风险较低的项目实行“承诺制”。企业承诺建设完善环保设施、达到环保标准后,即可开工建设。

二、建立容缺容错机制。对申报材料存在非原则性问题、短期内能迅速补正的,不予退回,先行受理,建设单位可以在审批前陆续补正材料。

三、开通绿色通道。建立了百大项目环评情况调度制度,完善工作进度台账,实时掌握环评进展情况。将“先公示后审查,再公示后审批”的串联方式改变为“边公示边审查,边公示边审批”的并联方式,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

四、支持重大项目启动前期建设。环评文件(水电项目除外)依法通过审查前,建设单位可启动地质勘探、平整场地、拆除旧有建筑物、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通水、通电等前期建设。

五、实施差别化管理。结合项目情况提供个性化服务,允许建设单位在公众参与时,区分不同情形进行适当简化;环境影响报告表类项目不涉及敏感区的,免除现场核查环节等等。

六、确保“接得住”。组建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专家组成的政策辅导组,实行包片负责制,定期下沉地市指导,切实提高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环评审批的政策水平和技术能力,确保地市“接得住、管得好”。组织召开在黑龙江省工作的环评机构座谈会,督促加大技术力量投入,提高环评文件编制速度和质量,发挥环评服务的基础和保障支撑作用。

[责任编辑:胡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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