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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田园都市的“生态+”发展之路

2019-05-17 12:57:34 来源:中国改革报 丁南 王军善

将生态与城市建设、产业发展、旅游项目、民生工程、历史文化等有机融合,规划建设中心城区“五湖四海”,打造城市新空间,促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

距漳州市长泰县城15公里的岩溪镇珪后村,叶氏开基祖厝旁两株唐代古樟守候着新旧两重乡村文明。旧村改造和环境整治后的新村优美宜人、现代范儿十足,同时又注入了红砖、燕尾脊等古典闽南元素。中国改革报记者丁南摄   

□ 中国改革报记者 丁南 王军善

从厦门西南跨海出岛过厦漳大桥,短短15分钟车程便进入福建省漳州市龙海招商大道。位于漳州市九龙江入海口的厦漳跨海大桥,北连厦门海沧,南连漳州龙海市和招商局漳州开发区,自2013年5月建成通车后,位于“闽南金三角”的厦漳两市同城化一路提速前行,开启了生态环境“高素质”、经济发展“高颜值”、人民幸福“高指数”同步发展的“漳州之路”。

4月25日,本报“生态中国福建行”采访组穿行在素有“田园都市、生态之城”之称的漳州,不管是招商局开发区的芯云谷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东南花都”国道324线的百里花卉走廊,还是文学大师林语堂纪念馆的万亩香蕉绿海、九龙江畔的南山生态文化园,都让记者深刻感受到“绿色是漳州最鲜明的发展底色,也是漳州最具优势的城市竞争力。”

让城市亲近自然

胜利路是贯穿漳州市区最主要的城市道路,结合中心城区“达达通”绿道连通工程,部分房龄20多年的沿街建筑于“五一”节前改造完工,清一色的闽南风格红砖外墙,在20公里长的城市绿道中格外抢眼。

近年来,漳州市实施“生态+”发展模式,将生态与城市建设、产业发展、旅游项目、防灾减灾、民生工程、历史文化等有机融合,规划建设中心城区“五湖四海”,打造城市新空间、新亮点,不断拓展生态效益,促进了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

作为市区主干道胜利路的延伸,全长9.9公里的金塘路是目前漳州市最美的一条道路,整条道路宽60米,而10米宽的中分带全部是高质量的绿化景观。记者自愧对大部分的景观植物一无所知,却又惊叹陪同采访的漳州发改委黄敏参植物学博士,对车窗外的古树名木如数家珍。

福建第二大河流九龙江在漳州穿城而过、水系发达,辖区各县城全部傍山临江而建、生态优美。“城中有林、城中有花、城中有湖”,可谓漳州优美生态环境的真实写照。而“五湖四海”项目作为中心城市“生态+”的先行示范工程,正让一幅幅群众乐享生态的民生图景完美呈现。

据漳州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探索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实现路径上,漳州改变以往植树、做绿化、建公园的传统路径,利用城市滞洪区、内河水系、果园林地等,辅之以合理的片区规划,因地制宜开发建设“五湖四海”项目(碧湖、西湖、西院湖、九十九湾湖、南湖,荔枝海、香蕉海、水仙花海、四季花海)等一批“生态+”先行示范工程,把好生态与好项目、好产业、好机制结合起来,把产业、文化、服务加进去,推动“生态+”做深做实做优,不断延展“生态+”效益,带来了土地溢价、商业集聚、人气提升等多层效应,把生态效益变成广大市民“看得见、摸得着”的切身福利。

让城市亲近自然,修复城市与自然的共生关系,不仅重构了城市的发展空间,也提升了城市的持续发展动力,让生态投资变成了有效投资、生态红利变成了发展动力。近年来,漳州连续四年GDP增速位居福建第一,辖区近一半的县(市)进入福建省县域经济实力“十强”“十佳”县(市)。

让乡村优美宜人

4月25日下午,记者来到了距长泰县城15公里的岩溪镇珪后村,叶氏开基祖厝旁两株唐代古樟守候着新旧两重乡村文明。旧村改造和环境整治后的新村优美宜人、现代范儿十足,同时又注入了红砖、燕尾脊等古典闽南元素;方圆一平方公里的古村落核心区,则完整保留着唐、宋、明、清、民国时期的古建筑34座,正着手打造一条集闽南建筑、民俗活动、名人传奇于一体的文化旅游线路。

近年来,长泰县坚持“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启动完成62个建制村美丽乡村规划编制,形成山水村、田园村、旅游村、文创村等建设思路,建设了包括珪后村在内的一批田园风光、休闲旅游、乡愁记忆等美丽乡村典型,成为全国农村垃圾分类治理和资源化利用首批示范县和全省宜居环境建设示范县,并顺利通过全国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试点验收。

珪后村党委书记叶高发告诉记者,依托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珪后村逐步探索出一条“空心村”变美变富的“生态+”发展之路,相继获得“中国传统村落”“全国环境整治示范村”“全国文明村”“国家级生态村”“福建省历史文化名村”等“美丽名片”。

长泰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徐建明则表示,长泰走的是一条富美有机融合、经济生态协调推进、乡风文明同步发展的美丽乡村建设新路子。在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中,先后形成特色标准30项,参与制定地方标准4项、国家标准5项,带动培育出中国最美休闲乡村后坊村、中国美丽乡村山重村、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上蔡村等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美丽乡村示范点,并实现国家级生态乡镇全覆盖,省级以上生态村覆盖率达84.2%,市级以上生态村创建率达96.5%。

长泰县是厦漳同城化先行示范区的重点区域,“长泰模式”则成为漳州市富美乡村创建的标准示范和发展缩影。目前,漳州11个县(市、区)全部获得省级以上生态县(市、区)命名(国家级生态县9个),共创建省级以上生态乡镇11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78个),市级以上生态村1433个。持续推进的“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让群众家门口的“绿色福利”与日俱增。

让司法护航生态

作为福建的7个国家森林城市之一,漳州全市林地面积131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4.58%。绿色发展和生态修复离不开司法保驾护航。4月25日上午,记者采访了漳州市中级法院。2012年11月,漳州市中级法院在国有龙海林下林场成立全国首家生态资源审判“碳汇”教育基地。时隔多年,漳州中院副院长陈志福在总结此次生态教育的创新成效时,仍充满自豪。

漳州碳汇教育基地成立至今,通过碳汇展示馆、“森音”教育馆、“森林之家”、树木认植认养区及生态林管护实践区等,厚植碳补偿、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理念,共向7000多名干部群众,传递以法为盾、节能减排、呵护生态的正能量,使绿色化理念深入人心。

记者了解到,2000年,漳州华安法院对失火毁林刑事案件首创就地“补种复绿”做法,责令被告人就地补种树木并义务宣传防火知识。随后,南靖法院对盗伐、滥伐林木刑事案件被告人发放“补植令”“抚育令”,促进补种复绿进一步规范。目前,漳州法院已将“补种复绿”的范围从林木损害地,拓展到乡镇郊野公园、城乡绿化带、国有林场及异地公益林等,已发出补植令、抚育令72份,责令被告人补种复绿山林面积21,000余亩。

经过多年司法实践,生态修复工作已形成从就地、异地,到公益林地、水域、海域全覆盖的多层修复、立体保护“三同步”漳州模式,并在福建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系统得到推广。

漳州中院还率先在全省成立生态资源审判庭,并推进全市11个基层法院健全生态资源审判机构,探索建立涉生态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非诉执行案件“四合一”审判机制,2016年来共审结涉生态资源各类案件3870件。同时,在全省率先设立“财政预算拨款+”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资金,并实现全市覆盖,为环境资源保护和环境修复提供资金支持。

生态公益诉讼方面,漳州法院不断探索推进公益诉讼主体多样化和程序多元化,率先在全省实行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及时审结公益诉讼案件16件,追回环境损害补偿款420万元。

法护山水踏歌行。陈志福告诉记者,2018年以来,漳州生态环境审判“五率先”机制的创新实践,先后6次在省级或国家级会议上作生态司法经验介绍,全力服务保障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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