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地区如何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2019-04-24 14:53:59 来源:本网专稿 

——河北省灵寿县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调研

□ 崔逸超 刘照

近日,河北灵寿挂职扶贫干部小组全体成员共同参与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专题调研,对县内中小微企业、金融机构开展蹲点调研,深入了解这一即将“摘帽”的贫困县中小微企业融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刨根问底金融服务欠佳

调查发现,相对于发达地区,贫困县中小企业数量少、需求小带来高成本、高风险,大型银行普遍对县内市场较为轻视,不愿投入过多精力结合本地特点调整制度、设计产品,导致对贫困地区中小微企业服务质量长期偏低。

缺乏本地深耕,银行系统服务欠佳。其中,管理僵化、统筹不足,银行“不敢贷”。例如,某国有银行灵寿支行今年以前长期没有放贷任务指标,某银行县级支行贷款总额度低,企业规模稍大的房屋土地只能以不到三折的价格获得抵押贷款,浪费了中小企业本就有限的固定资产。约束严格、激励不足,银行“不愿贷”。据贷款规模占全县70%以上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反映,由于存贷比逼近75%“上限”,今年的工作重心将由抓放贷转移到抓存款。同时,尽职免责制度未能真正落地,对中小企业贷款规模只有惩罚性硬要求、缺乏足够正向激励,更使得支行借贷动力不足。产品单一、特色不足,银行“不会贷”。与各地相似,当前灵寿县银行贷款主要以土地、房产抵押贷款为主,机器设备、车辆、牛羊猪等动产均不能作为合格抵押物,极大限制了企业借贷能力。同时,大部分银行要求企业在当地营业满一年才能提供贷款,对招商引资入驻贫困县的新企业贷款造成很大不便。

缺乏实质帮助,金融市场有名无实。在欠发达地区基本金融市场缺位严重,金融机构和产品不但供给不足,增信担保程序复杂,进展迟缓。如灵寿县符合条件的信用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个百分点,但由于保险公司要承担70%损失补偿,因此风控严格、审核流程冗长,往往耽搁贷款发放进度,影响融资担保基金拉动贷款作用发挥。

上市未能增加融资,“弊”大于利。据灵寿县唯一一家上市公司益生环保反映,企业新三板挂牌后并没有得到额外金融支持,全县仅有一家银行提供股票质押贷款产品且费用较高。不仅如此,上市公司每年还需额外承担审计、法务等多项费用。同样,风险投资不愿深挖,投资谨慎。例如,灵寿县华晶云母是全县唯一能够生产高端合成云母的科技型企业,但风投对于合成云母这一冷门行业了解较少,缺乏可对比的投资标的,态度非常谨慎,企业开展研发投资仅能依靠自有资金。“复杂”产品供给不足,门槛难越。灵寿县的中小微企业普遍反映对银行贷款以外的金融市场非常陌生或有求无应。例如,港源物流公司曾了解过中海物流的供应链金融项目,但只针对贷款额度1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康泰管业作为年产值5亿元的优质县“大型”企业,希望通过融资租赁购买单价500万元的机器设备,但县内没有此类金融机构。

找准症结自身不强

缺乏规划监督,各色企业鱼龙混杂。除了经营不稳定、抵押物较少等普遍存在的客观原因,贫困地区大部分中小微企业还存在管理不规范、发展缺规划等问题,给融资难埋下隐患。

一方面,企业管理相对松懈。贫困县内小微企业中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占很大比重,存在财务不健全、纳税不按期等诸多问题,不仅削弱了企业自身抗风险的能力,也给银行提供服务设置了障碍。另一方面,企业发展缺乏规划。调研中一些企业反映,“厌恶风险、屏蔽创新”已经成为新一代灵寿企业家的特点。产品缺乏创新、价格处于劣势、经营风险更高,难以取信于银行。同时,大量散乱污企业长期严重扰乱市场,影响金融体系对地区整体信用风险的评估判断,进一步抬高了规范经营企业的融资成本,造成贫困县企业融资难的恶性循环。

加之缺乏人力资源,地方政府力不从心。近年来,灵寿县结合发展实际出台了一系列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举措,无奈贫困县基层政府存在人手不足、能力欠缺等限制,出现了执行难、执行“偏”甚至“一刀切”的情况,政策效果大打折扣。

一方面,乡镇村干部激励不足,政策及时推进难。另一方面,专业人才缺口较大,政策准确执行难。比如,灵寿企业如要获得金融扶贫贷款,共需要填写或配合政府准备至少10份材料,不仅企业理解困难,机关部门内能够把政策完整清楚解释出来的干部也屈指可数;又比如,上游企业违约跑路后,税务机关会直接将与违约企业有业务往来的所有下游企业都认定为“非正常户”并下调纳税信用等级至D级,导致下游企业一律无法进行信用贷款。

因地制宜对症下药

对应调研中了解到的实际情况,调研组提出了四个方面针对性政策建议,希望为解决贫困地区中小微企业的特殊融资难题提供参考。

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银行业务下沉提供保障。针对中小微企业客观存在的缺乏有效抵押担保的融资短板,应当从战略高度重视并做好信息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立适合当地经济的中小企业数据库和信用评级授信制度,注重整合开放企业信用信息数据资源,推进税务、市场监管、社保、海关、司法、社会信用等政务信息互联互通和政务资源共享共用,健全优化金融机构、民营企业利用平台获取信息的接口,实现资金供需双方线上高效对接。

培植地区产业龙头,让“懂行”的人发挥优势。针对贫困地区部分优质中小企业由于条件限制难以被金融市场认可的情况,可以借力产业规划和产业链条开发新型融资方式,让了解地方资源特色的政府、了解产业运行特点的上下游企业参与支持企业融资。一方面,发挥政府特色产业引导基金应有作用,撬动市场金融资本投入中小民营企业,并帮助中小企业融资与地区产业发展实际相结合,做好统筹规划,形成产业链、产业集群,真正做到将中小微企业“扶上马,送一程”。另一方面,进一步鼓励发展供应链金融,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平台技术,对供应链沿线各企业的违约风险进行动态检测,并对金融头寸及时调整,将供应链金融下沉到信誉、经营状况良好的中小规模企业,同时增强中小微企业商业信用,促进其与核心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协同关系。

完善信用体系和金融服务,让规范企业享受优惠。针对贫困地区企业经营不规范、社会信用状况差等问题,一方面,依托县金融部门,定期对县内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开展依法合规经营相关知识的普及培训,指导企业了解应尽市场责任,为金融支持提供必要基础条件。另一方面,引导企业信赖和使用信用系统,针对融资难题设计好监控数据结构和标准、质量和时效,避免信息系统因数据不完整、不准确或难以融通而降低可用性。在号召企业主动登记信用信息的同时,综合金融机构意见对系统进行不断调试,鼓励协调银行通过信用系统挖掘优质中小微企业库,让规范经营企业通过使用信用系统获得实实在在的优惠。

增加制度和激励支持,为基层政府卸下重担。针对贫困地区基层政府重视不足、能力有限等问题,应当完善制度建设,为打造负责任、专业化的干部队伍创造环境,着力强化激励和培训。让基层政府这只最接近企业的“看得见的手”真正发挥作用。一方面围绕提高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改进基层干部考核指标,鼓励基层干部把身段降下来,常去企业、银行听听难处汲取建议思路;把姿态低下来,对市场反映的不符合实际的管理制度、政策措施抓紧修改完善;把帮扶效率提起来,不让公章和文件成为企业融资过程中的阻碍;把专业能力补起来,定期组织金融机构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县级层面出台涉及乡镇村工作的政策文件后,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集体政策宣讲,明确县级相关部门责任人收集工作开展中的意见反馈,及时答疑解惑、动态调整。另一方面,善用市场力量社会机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与科技金融机构合作,提高为辖区内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帮助的工作效率,提升专业化水平,不断推动审批程序简化,完成基层政府从“事必躬亲”的融资各环节参与者到外包服务、考核支付的监督者的角色转变。

(作者系国家发改委综合司、政研室挂职干部)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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