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36个部门联合惩戒“老赖”

2019-04-16 10:07:00 来源:本网专稿 

本网讯 实习记者孟佳惠报道 山西省日前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36个部门将围绕任职资格限制、控制及出境限制等方面,通过百余项具体措施联合惩戒“老赖”。

据了解,《意见》对全省范围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跨行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作出总体规划和具体部署。

《意见》围绕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任职资格限制、准入资格限制、荣誉和授信限制、特殊市场交易限制、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协助查询、控制及出境限制、加大日常监管检查和加大刑事惩戒力度等11个方面,明确了37项惩戒措施。

据山西省高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明确了负有联合惩戒职能的省直相关部门36家,是目前全省措施最全、参与部门最多、涉及领域最广的惩戒文件,织就了一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网。

据悉,全省各级法院还将通过集中公布“老赖黑名单”、直播执行、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惩戒失信,弘扬诚信,促进解决执行难”社会宣传活动,营造守法诚信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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