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黄金星报道 4月12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
据介绍,实行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生态环保领域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2019年1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共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实施三个部分。总体要求中明确了垂改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及工作原则。主要任务要求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调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还要规范和加强生态环境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高效协调的运行机制,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加强组织实施即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严明工作纪律、稳步推进实施。
下一步,内蒙古生态环境厅将有力有序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高质量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任务,加快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管理体制,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好祖国北疆这道亮丽风景线提供坚强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