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产权司法保护积极信号

2019-04-12 15:52:07 来源:本网专稿 

最高人民法院对顾雏军等再审一案依法公开宣判

中国改革报北京4月10日电 记者李宏伟报道 今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顾雏军等人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决撤销原判对顾雏军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罪量刑部分和挪用资金罪的量刑部分,对顾雏军犯挪用资金罪改判有期徒刑五年;撤销原判对原审被告人张宏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罪量刑部分,维持原判以挪用资金罪对张宏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的定罪量刑部分;对原审被告人姜宝军、刘义忠、张细汉、严友松、晏果茹、刘科均宣告无罪。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案再审改判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实事求是、坚守底线、公正司法的坚定立场和有错必纠、错到哪里纠到哪里、不搞“一风吹”的明确态度。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彰显了公平正义,又引导企业家敬畏法律,不踩红线,遵纪守法搞经营,合法合规谋发展。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相统一,本案再审从一开始就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充分展示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多项成果。其中,首次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采取“旁听+融传媒”的方式实现司法公开。

该负责人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涉产权错案的甄别纠正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裁判指导,统一裁判尺度,健全涉产权错案甄别纠正的常态化机制。

宣判后,合议庭向顾雏军等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送达了再审判决书,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释明。本案后续的国家赔偿等工作将依法进行。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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