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电商扶贫新机制

2019-04-10 14:20:00 来源:本网专稿 

电商扶贫模式有待改善

总体看,田东县立足本地特色资源,抓住中央政策大力扶持和生鲜电商销售爆发式增长的良好机遇,以推动农产品上行为核心,在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和时间,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农村电商发展中较为普遍的问题。

经营方式较为传统。田东县农村电商主要集中在中间流通环节,即从农户收购生鲜农产品、利用网络平台销售、通过快递公司运输提供给最终消费者。这种收购+销售的经营方式进入门槛低,起步快,企业数量多而散,对产品质量、物流服务、供货渠道等难以掌控,长远看不利于打造品牌和规模化经营,难以推动上游生产方式和种植结构的优化调整。据不完全统计,在淘宝网销售田东芒果的约有1400家,微店4000家,电商协会会员中个人会员占比达83%。

经营品类较为单一。田东农村电商经营品种集中在芒果单一品种,主要是当地芒果品种独具特色、市场口碑和价格相对较好,是政府扶持的重点,而香蕉、火龙果、百香果等其他品种与其他地区相比没有特别优势。由于品种单一、季节性强,造成物流需求波动明显,物流设施运营成本高,农村电商的整体发展也极易受到芒果市场波动的影响。

电商扶贫模式有待改善。发展农村电商是田东县精准扶贫的重要手段,政府推动、市场主体操作是其主要模式,专项扶贫是其主要载体。但是,当前扶贫机制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有待提升。例如,田东县曾组织当地电商按高于市场价格1元/斤~1.2元/斤的“爱心价”收购贫困村的农特产品,不论高出市场价部分由政府还是电商企业承担,这一模式都难以长期持续,还容易滋生“等靠要”的思维。此外,还有电商企业因销售的贫困户农特产品重金属超标而信誉受损。

创新电商扶贫机制

电商可以引领农业和农民直接对接全省(区)、全国甚至是全球市场,但这其中还有很多环节需要加强。

加强农村电商和产业发展的融合。提升农村电商的整体水平,加强一二三产的融合,从收购+销售的中间商模式向供应链协同模式转变。建议以有实力的几家农业企业、电商企业或第三方平台为主体,推动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企业共同开发市场,加大“订单农业”的生产比例,引导产业逐步向规模化、组织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最终提升农村电商的产业带动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商务、农业等有关政府部门也应加强沟通协作,在规划制定、政策扶持、项目对接等方面统一认识,形成合力。

拓宽农村电商经营范畴。一是拓宽经营的农产品品类,以芒果带动其它农特产品销售;二是推动农资供应和农化服务的互联网水平;三是整合物流资源,在物流体系规划和公共物流设施投资中,统筹考虑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乡的物流需求,降低总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

创新电商扶贫机制。扶贫攻坚战是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的重点任务,不仅是政府的职责,也需要多元主体形成合力。然而,政府和市场主体的行为逻辑有根本性的区别。政府按照执政目标的要求,强调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解决农民增收和就业问题;市场主体则强调资源配置的效率,用市场化的方式补偿利益。两者之间有利益交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矛盾,不能要求企业牺牲市场效率、按照政府的方式做事。因此,亟须构建电商扶贫的内在动力机制,厘清政府和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平衡好扶优做强和带动落后的要求,才能将农村电商打造成为真正有竞争力的新业态,从根本上赋予农民脱贫致富的内在动力和能力。

(作者系国家发改委经贸司挂职扶贫干部)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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