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四项新政加快建设西部金融中心

2019-04-10 10:09:52 来源:本网专稿 

“交子金融人才”将获得个人最高300万元、团队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

中国改革报讯 记者王进报道 日前,成都正式集中出台包括《关于推广交子金融“5+2”平台构建中小微企业全生命周期投融资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支持金融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成都市引进培育交子金融人才实施办法》等四项配套文件,围绕推动2018年成都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落实落地精准发力,提出系列工作举措和扶持政策,以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

据悉,成都此次出台的《关于推广交子金融“5+2”平台构建中小微企业全生命周期投融资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旨在强化统筹协调,推动该市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持续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激发民营和中小微企业活力和创造性。构建了中小微企业全生命周期和“募、投、管、退”全链条的投融资服务体系,着力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痛点和难题。“5”即科创通、盈创动力、农贷通、天府融通、创富天府等五大投融资服务平台;“2”即成都地方金融监管平台和成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两大金融生态保障平台。

《关于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共包括5章18条措施,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重大举措和四川省“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强化开放引领,面向“一带一路”,拓展成都金融业对外开放广度深度,深化自贸区金融改革,推动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重点突出推进金融国际化创新试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对外资金融机构的招引及奖励等,明确提出对实缴资本超过10亿元的新设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企业,将一次性给予高管团队200万元奖励;对于落户的持牌法人金融机构,将按其注册资本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的奖励;对在蓉设立法人机构且管理规模超过100亿元的财富管理机构,将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落户奖励。

《关于支持金融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创新发展为核心导向,以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支撑,包括10条措施31项具体条款。旨在促进创新突破,增强金融科技基础研发能力,激发企业创新动能,促进金融科技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首次创新提出了国内首个金融科技企业认定标准;突出对于技术创新及应用奖励,支持重大产业化项目落地,突出争取核心技术领域国际标准话语权。其中,对于重点引进的技术水平领先、具有行业带动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金融科技企业,奖励将实行“一事一议”;对于由诺贝尔奖获得者、图灵奖获得者、中科院院士等领衔,在该市设立的金融科技研发机构,将给予5年内最高5000万元的项目资助;对主持金融科技重点算法、核心逻辑、基础技术等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定的机构,将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和100万元技术奖励。

《成都市引进培育交子金融人才实施办法》紧盯人才队伍建设短板,着力在政策吸引、人才培育、生活服务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有效填补了市级层面的金融人才政策空白。全文25条中既有对于人才的支持,也有对平台的支持;既有个人和团队资金资助,表彰奖励、课题经费保障、核心技术人员贡献奖励、职业认证考试补贴等方面资金投入;又量身定制提供系统化品质化服务支撑,形成了金融人才引进培育激励服务的支持全链条体系。其中,对于入选的“交子金融人才”,将给予个人最高300万元、团队最高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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