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不得搞“明降暗升”

2019-04-02 15:45:49 来源:本网专稿 

国家发改委要求推进景区更大范围更大力度降价

中国改革报讯 记者李宏伟报道 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推进景区更大范围降价和更大力度降价,并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垄断性较强的交通车、缆车、游船、停车等服务价格监管。

《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对2018年以来尚未出台降价措施的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全面开展门票定价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价格评估工作,以“五一”、暑期、“十一”等游客集中时间段为重要节点,成熟一批、出台一批,降低景区偏高门票价格水平。2019年,原则上完成辖区内所有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5A、4A级景区门票成本监审调查、价格评估调整工作。

同时,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最大限度清理规范景区不合理支出行为,推行收支信息公开,积极探索发挥审计等部门作用,加强对景区成本的约束。对2018年已经降价,但降价不到位、高定价大折扣等问题仍然突出的景区,要推动进一步降价。

据了解,2018年以来,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总体看降价景区范围仍然偏小,部分地方落实降价措施力度不够,价格形成机制和成本监审制度建设刚刚起步。

《通知》强调,各地不得只降低淡季价格、不降低旺季价格;不得以降低联票、通票价格替代具体景区门票及游览服务项目降价;不得以降低特定售票渠道、特定群体、特定时段价格或实行价格优惠替代普惠降价;不得以经营管理者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自主下浮价格替代政府降价;不得通过不合理设置“园中园”门票,提高其他游览服务价格,将门票、相关游览服务项目强制捆绑销售等方式冲减降价实效,搞“明降暗升”。

[责任编辑:张海莺]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