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虎峰:应给予医务人员合理报酬和社会尊重

2019-03-21 15:40:56 来源:人民网 

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中国人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主任王虎峰在谈到认真学习研读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感受时表示,自己对《报告》中关于医改和健康的内容反复学习体会,最大的感受就是政府在医改板块的工作安排,非常扎实,对居民和患者的照顾政策,切实具体,几乎包括防病和看病的全部环节。

王虎峰分析,《报告》在防病、看病、报销、就医、用药等环节都提出了具体的、可见的、实在的举措,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其中关于医改的工作安排共有438个字,12句话。直接涉及患者和居民利益的就有8句话,332个字。每年政府安排工作时都将居民健康和患者就医作为重点,可谓用心良苦。

“在为居民和患者得到福利而高兴的同时,也不能不让人想到,近期不断有媒体报道各种关于医患关系的消息,时而让人感动,时而让人揪心。”王虎峰经常说的一句话是:医生和患者的关系,就是”手心和手背”的关系,任何时候,不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都是自私的,都是不可能构建和谐关系的,只有换位思考才是解决问题的应有立场。

他认为,在讨论患者福利的同时,不得不提到医护人员薪酬。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首次提出“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指出“根据医疗行业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等特点,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快研究制定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改革方案。”

2017年初,《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10号)出台,意见明确提出公立医院将实行薪酬制度改革,“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但是当时规定的试点范围是: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南、重庆、四川、陕西、青海、宁夏等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各选择3个市(州、区),除西藏外的其他省份各选择1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进行试点。

2018年人社部等四部门进一步发布《关于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92号),提出“推动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积极、自主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范围,除按照《指导意见》明确的试点城市外,其他城市至少选择1家公立医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但至今还有很多医疗机构不在试点的范围内。

王虎峰说,最近看到一篇关于留学生在海外就医经历的报道。某留学生在美国读书时胆囊结石发作,先去一家社区私人诊所做了B超,但至少要等2天才能拿到结果,她只能先配点止疼药控制。随着疼痛加重,3天后的晚上,她去附近的医疗机构看急诊,却被告知至少要等7个小时才会有医生接诊。5天后,她还是没能拿到B超结果,忍不了的她到了另一家诊所花费100美金加急做了B超,结果显示需要手术治疗,于是她到医院预约手术,却再一次被告知预约专科医生至少要等4个月,手术费在4万-6万人民币之间,而且医保不能报销。已经疼到崩溃的姑娘无法再等4个月,决定打飞的回国治疗。4月30日她坐上飞机回国,并挂上了一家医院的门诊,5月2日,就被送进手术室,半个小时的手术圆满结束,术后医生又实施了快速康复,6个小时后就可以下床活动了。手术后第3天,姑娘顺利出院。出院结账单费用不到1万元。文章的标题以及结论是:急诊送进国外医院,才发现我们欠中国医生一句道歉。

他指出,客观认识不同医疗体制的优点和缺点,应该看到我国医疗制度的患者优先政策是比较不错的,至少在急诊和预约诊疗方面比国外的好。但是,自己更想说的是,医生和患者是“手心和手背”的关系,如果不能兼顾两者利益的话,就不可能有医疗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王虎峰建议,要给予医务人员应有的合理报酬和社会尊重,尽快建立健全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这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不得不解决的核心问题。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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