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黄金星报道
日前,记者从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获悉,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被重新确认为2018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结果显示,各地高度重视卫生城镇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和《全国爱卫会关于做好下放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全国爱卫办组织专家对2018年进入复审程序的国家卫生城市(区)进行了评审,对各地上报的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复审结果进行了抽查。根据暗访和评审结果,重新确认北京市怀柔区等93个城市(区)为国家卫生城市(区),重新确认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等236个县城(乡镇)为国家卫生县城(乡镇)。暂缓确认辽宁省鞍山市为国家卫生城市;暂缓确认广东省中山市东升镇、东莞市凤岗镇为国家卫生镇,上述城镇将于2019年重新复审。
其中,北京市天安门地区、北京市通州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吉林省珲春市、上海市奉贤区、江苏省张家港市、浙江省杭州市、山东省滨州市、福建省厦门市等9个城市(区),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面成效显著,在复审中成绩突出,予以通报表扬。
据了解,各地在获得国家卫生城镇荣誉称号后,持续推进卫生创建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健全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努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城镇社会卫生综合治理,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同时,个别城镇也出现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特别是一些旧城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五小”行业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日常卫生监管不到位,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整体卫生水平与国家卫生城镇标准存在一定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