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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我当班:基层法官的“凡”与“忙”

2019-03-01 15:48:40 来源:改革网 武艳杰

中国改革报记者 武艳杰

基层法院的法官每天都在忙什么?审案时一定是背靠天平、身着法袍、手持法槌?是,也不是。2月26日,记者参加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今日我当班”媒体采风活动,走进 “全省优秀法院”罗源县人民法院,零距离感受基层法院、法官平凡与忙碌的一天。

一张长条会议桌,几把椅子,一台笔记本电脑,昔日的社区会议室瞬间变成庭审现场……上午9:30,在罗源县滨海新城松岐社区,海滨人民法庭法官邱瑞镧正开庭审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

海滨法庭是罗源法院两个派出法庭之一,下辖松山镇、鉴江镇、碧里乡、罗源湾滨海新城、罗源湾经济开发区,承担着辖区范围内一审民事诉讼案件的立案和审判工作。

翁某某于2014年6月30日购买了罗源湾滨海新城罗锦苑某房产,于2018年5月间开始装修。在装修期间,翁某某发现邱某套房卫生间(住在原告上一层)漏水,渗透严重,尤其是邱某家人洗澡时漏水特别严重。故翁某某认为系由于邱某卫生间天天漏水致其楼顶发紫发黑,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邱某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买个新房子还没住,天天外边下大雨,里面下下雨,让人怎么住?”原告情绪有些激动,拿出房顶漏水的照片大声诘问。

“审理了这么多邻里纠纷案,相同点都是在矛盾发生的时候双方没有沟通好。”邱瑞镧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后向记者介绍,社区是化解民间矛盾的重要的渠道,该案属于邻里关系纠纷,把法庭搬到了社区里面,考虑是否需要请社区工作人员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好相邻关系,避免以后产生矛盾激化

随后,记者跟随法官实地勘察涉案房屋损害情况。在去勘察的路上,邱瑞镧法官谈到,调解结案是法官最喜欢的结案方式,虽然调解结案可能需要法官付出相当多的的精力去了解案件事实,去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去实地考察,但往往调解可以起到服判息诉的社会效果,进而达到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最终目的。

经过法官的耐心沟通,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约定在3月8日前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上午10:30,邱瑞镧法官带领记者了解了另一起关于社会保险纠纷的案件。罗源法院黄宏副院长作为主审法官,现场电话与法律援助中心、社保中心等部门沟通,约见当事人陈某的法援律师黄律师,进行调解。邱瑞镧法官、邱晟恩法官助理现场配合开展工作。

记者跟随黄宏等办案法官到罗源县社保中心依职权调查取证黄宏工作人员仔细询问当事人的社保缴纳情况以及补缴可行性。接着,黄宏与邱瑞镧法官交流了案件情况。在谈到此次社会保险纠纷案件调查取证的感想时,邱瑞镧表示,自己平时接触此类案件不多,这次也是顺道来学习取经。

当天下午,记者在海滨法庭还见证了一桩离婚案件调解工作。主审法官在庭上按照情理、法理和事理“三管齐下”的方法劝解开导当事人,安抚原告和家属的情绪,化解其心结。与此同时,在与法庭相邻的调解室法官助理郑思清和郭茹洁又扮演了知心大哥、知心大姐,对涉诉双方进行调解。

法官助理郑思清告诉记者,相当多的案件都是通过这种审判加调解的方式化解的,既缩短了司法审判时间,又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而调解过程中法官和调解员既释法明理,也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情感,让当事人在司法调解过程中感受到司法的人情温度,情感上更容易接受调解结果。

[责任编辑:黄金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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