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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仓山一民房坍塌17人被困 自建房监管再敲警钟

2019-02-16 16:51:49 来源:本网专稿 丁南

改革网福州1月16日讯(中国改革报记者丁南))16日凌晨5时50分,福建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叶厦村一砖混结构自建民房发生倒塌。15名被困获救人员送医,1名重伤员死亡;涉事房主已被警方控制,倒塌原因正在调查。

据悉,福州市公安、消防、应急、医疗等相关部门正全力开展抢救工作。截至16时30分,已发现被困人员17人,救出15名被困人员并送医救治,其中6人已出院,1名重伤员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福建省委书记于伟国赶赴现场指挥抢救,要求调动一切力量全力进行现场搜救,医护人员全力以赴救治伤员,同时查明事故原因。

据消防救援人员介绍,现场坍塌建筑为一幢5层自建民房,建于2013年,砖混结构,5层全部坍塌。另据一位居住在坍塌民房的租户透露,这栋倒塌的民房每层约300平米,被房主出租给附近的打工人员作为宿舍。

近年来,国内曾发生多起自建房坍塌事故。按照相关规定,对于建制镇、集镇规划区内的所有公共建筑工程、居民自建两层(不含两层)以上、以及其它建设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村镇建设工程、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学校、幼儿园、卫生院等公共建筑(以下称限额以上工程),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管理。

早在2017年2月6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就曾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控,“建立长效的村民建房巡查和督查制度”。

“农民自建房对外出租,何以能建那么大,地方政府不该查一查吗?”有网友在微博如是说。


[责任编辑:黄金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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