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报 改革网讯)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有效发挥价格杠杆引导资源优化配置、实现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促进全社会节约、加快绿色环保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市场化进程,促进绿色发展,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新时代贵州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精神,日前,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通过加快建立健全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完善有利于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促进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推进绿色发展,需要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科学的价格政策体系是引导市场活动走向绿色发展的基础条件之一。近年来,贵州省发展改革委推进或指导各地在运用价格手段促进绿色发展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比如,环保电价政策、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政策、居民阶梯价格制度、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等,在减少污染排放、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促进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意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动绿色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意见》针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的政策措施。比如,建立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健全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机制、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电价支持政策、建立完善天然气气源采购成本约束和激励机制等等。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等生态环境领域等与人民群众健康息息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创新和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节水节能、大气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的价格形成机制,理顺利益责任关系,引导市场,汇聚资源,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注重有效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通过价格机制调节利益分配,理顺利益责任关系,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实行激励、违背绿色发展要求的受到约束,让污染者、使用者付出应付的成本,让保护者、节约者合理的收益,进一步激发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注重处理好推进绿色发展与保障民生的关系,《意见》在政策设计上强调排放污染者付出应付的成本,同步做出特殊政策安排,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受影响。
《意见》明确,到2020年基本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和价格政策体系,到2025年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价格机制更加完善。《意见》从污水处理、固定废物处理、节约用水、节约用能、促进绿色清洁能源利用、引导公众绿色低碳生活方式6个方面提出了一揽子价格收费政策、体制机制等举措,明确了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