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发力出实招 全力打造“信用池州”

2019-01-07 10:19:30 来源:本网专稿 

——访安徽省池州市联合征信中心主任陈绍卿

2018年10月26日,池州市贵池区召开信用承诺签订仪式信用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培训会。(图片由池州市发改委提供)

□ 中国改革报记者 岁正阳

今年以来,安徽省池州市已发布诚信“红名单”12期,失信“黑名单”8期,相关市场主体的信息在“信用池州”网站上公布,引起民众广泛关注。

近年来,安徽省池州市围绕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加快构建以政务诚信为先导、信用法规制度为保障、覆盖全市的信用平台系统为主要任务、诚信文化宣传教育作为支撑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与运行机制设定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规划和路径,基本建成具有地方特点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哪些特色和亮点?在通往信用城市建设的路上,如何进一步形成社会共建的合力?围绕这些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安徽省池州市联合征信中心主任陈绍卿。

以顶层设计为统领

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记者:为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池州市做了哪些基础性工作?

陈绍卿: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池州市通过顶层设计谋划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向和路径,将改革的目标、方向、原则等确定好,在此基础上进行探索和创新。

一是信用制度保障。池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市人民银行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范、政策意见,指导和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相继出台了《中共池州市委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实施意见》《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6-2020年)》等,为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

二是组织机制保障。为了强化组织协调,确保工作机构、人员、制度、工作责任和工作经费全部落实到位,形成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人行池州中心支行行长为副组长,市发改委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工作机制。池州市成立了市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各县(区)政府均已建立信用建设领导小组。

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

推进信用信息共享

记者:高水平的平台网站将支撑高水平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池州市在这方面有何探索?

陈绍卿:按照“市县一体化”建设模式,池州市建成全市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一期),主要建设“一网(信用池州网)、一库(信用数据库)、一平台(信用操作平台)”三大内容。

2018年年底,池州市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已实现“信用池州”网站信用信息展示、信用公示、示范应用、信用查询、异议申请、预约查询等功能,并逐步实现在移动门户上实现信用查询、异议申请、预约查询功能。初步建成包括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三个专题库在内的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后台实现对信用数据的归集、清洗、处理。池州市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与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按省信用办要求,实时报送规范信用信息数据,自动更新数据频率。

2018年10月,及时修订出台《池州市市级信用信息目录(2018年版)》,截至2018年12月19日,池州市信用信息平台共收录覆盖全市的公共信用信息数据48,786,332条,包括市直45个部门、3县1区(青阳县、石台县、东至县和贵池区)、4个管委会(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国家级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现所有县(区)、管委会信息归集的全覆盖工作。

以试点示范为抓手

开创信用建设新局面

记者:为发挥示范带动和表率引领作用,池州市近年来深入推进信用试点示范工作,总体上看,取得了哪些进展?

陈绍卿:2018年,池州市继续深入推进全市信用试点示范工作。2018年年初,市政府把全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列入2018全市重点工作,并明确由人行池州市中心支行牵头负责。明确了农村信用作为区域信用示范,明确了在中小微企业信用、工商质监、食品工业等领域开展行业领域信用示范。

一是区域信用建设综合示范。全市主要依托开展3县1区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区域信用建设综合示范。截至2018年12月,青阳、石台、东至3县分别在省农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录入数据为62,167户、29,310户、100,782户,分别占各地农户总数的92.47%、90.63%、92.76%。

二是重点领域和行业试点示范。2017年9月,将全市中小微企业信用平台列入本年度市政府投资计划,平台建设方案通过审查,2017年11月,已协调各有关部门和金融单位达成数据共享协议。截至2018年12月,已完成池州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的系统开发、部署和应用,目前已接入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供水公司、市燃气公司等相关部门信用信息。

池州市工商质监局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检查督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和企业信息抽查结果公示工作;2018年,市国土局通过省国土厅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各类信息1368条,其中失信惩戒109条;市环保局对2017年度14家“市控”企业组织开展了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市水务局对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和施工合同履行评价,全年共评价施工企业33家;市公管局明确了评价结果应用范围,查询方式和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状况监管;2018年,市住房城乡建委积极开展建筑业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目前登记入库并开展了信用评价的企业共计85家;市商务局制定对全市69户从事电子商务企业进行动态监管;市人社局会同市组织部出台了对全市公务员诚信档案和诚信激励机制相关规定,展开对公务员职业道德和诚信建设方面的知识教育培训,并对拟录用公务员进行了信用查询,合格后才能进行政审入编登记。

以信用产品应用为重点

倒逼信用服务升级

记者:池州市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有哪些可值得推广的经验?

陈绍卿:池州市重点从四个方面开展信用建设。

一是推动重点部门行业信用建设。在2016年市工商质监、食药监、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税务、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等行业信用建设取得进展基础上,2017年起国土资源、水利工程、公共资源交易等行业信用建设有新突破。其中,国土资源、水利工程、公共资源交易、安全生产等领域利用各自省行业信用平台,归集行业企业和人员信用信息,做好行业信用分类动态监管。

二是运用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信用信息成果。2017年以来,通过在“信用池州”网站查询“红黑名单”,在全市招标采购活动、“税融通”贷款发放、全市旅游诚信品质推荐、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推荐、全市进口农产品关税配额申报、全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申报等事项中使用了市信用平台信用信息成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是培育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信用产品市场化运用。近年来,经安徽省发改委审批,池州市已先后成立2家信用服务机构:安徽华成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池州市绿盾征信有限公司,已有10余人获国家信用管理师资格。

四是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七天双公示”为契机,突出抓好信用信息公开。池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信用池州”网站开设信用信息专栏专项进行公示。积极推动“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截至2018年12月底,“信用池州”网站发布信用“红名单”20期次,发布信用“黑名单”18期次,信用“红名单”信息1173条,信用“黑名单”信息1088条,全部推至安徽省信用信息平台。市信用办牵头市工商质监局、市法院、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每月定期向省信用办报送信用联合惩戒典型案例。截至2018年12月底,已上报省信用办守信联合激励典型案例321篇,失信联合惩戒案例94篇。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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