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打造价格服务新品牌

2018-12-28 00:50:32 来源:本网专稿  

重点做好涉纪检监察案件、涉刑事案件的财物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

□ 中国改革报记者   赵  薇

“要正确认识推动高质量发展对价格认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给价格认定工作带来的新变化,着力于用改革、开放、创新的思路和办法破解工作难题。”12月19日~20日,全国价格认定工作座谈会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吴涧生在会上表示,要坚持围绕价格公共服务这个中心,从制度建设、队伍建设、重要问题研究等方面持续发力,切实做好涉纪检监察案件、涉刑事案件、以涉税为核心的涉行政事项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等工作,着力打造服务新品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价格认定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湖北省、安徽省淮北市、河北省、福建省厦门市、江苏省、天津市价格主管部门、价格认定机构主要负责人在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

为反腐败斗争提供技术支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无禁区、零容忍的态度和壮士断腕的勇气,带领全党和全国人民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反腐败斗争。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提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体现了我们党反腐败的坚强决心。

“价格认定结论是定性量纪、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是为反腐败斗争提供价格认定技术支撑的重要力量。”河北省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岳向东谈道,面对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河北省结合涉纪检监察价格认定工作的政治性、公益性特点,将人员指定、业务调度、案件审核等工作纳入党支部领导,走出了一条既紧密衔接、高效务实,又符合新时代加强党对价格认定工作全面领导的新路子,进一步增强了涉纪检监察价格认定工作的内生动力和组织保证。

岳向东介绍说,2014年至今,河北省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办理涉嫌盗窃、毁财、非法吸储、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等刑事案件财物价格认定事项7.2万件,认定金额118亿元;完成涉纪检监察价格认定事项1288件,认定金额62.58亿元,为全面依法治国、公正司法以及惩治腐败、全面从严治党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

把价格认定结论变成“铁证”

中国改革报、改革网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作为一个地市级价格认定机构,安徽省淮北市价格认定局仅有8名工作人员。经过多年历练打磨,这8名工作人员拥有各类资质达20多个,范围涉及房地产、土地、工程造价、机电工程、机动车等多个行业,每年办理各类价格认定业务4000多件,其中涉案财物价格认定400多件。

“只有掌握铁一般的过硬本领,才能把价格认定结论打造成‘铁证’,确保国家机关把各类涉刑事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人民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在淮北市发改委(物价局)主任李令安看来,涉刑事案件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依法承担着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责,不仅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业务工作,更是一项群众性、社会性很强的政治工作。

为此,淮北市价格认定局一方面坚持依法认定,规范工作程序,从严把好价格认定程序在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上的工作关口;另一方面,高度重视扎紧制度笼子,紧绷风险防范这根弦,针对价格认定工作在业务操作和日常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积极从业务建设和廉政建设上双管齐下、排查防控、建章立制,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做到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

让“零争议零复核”成为常态

“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涉及的标的金额大、品种项目多、涵盖面广、市场调查难度大、时效要求高。”福建省厦门市价格认证中心主任林少卫介绍说,房产专家、报价员和价格数据是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的基本技术资源,厦门市目前的涉税技术资源库中已入库20个专业类别的74位专家,涉及建筑房产、设计装修、工程测算、财经法律等领域,形成了动态管理、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的立体式涉税财物价格认定业务资源库,为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提供了扎实的专业技术支撑。

据悉,厦门作为较早一批开放的沿海港口城市,海关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有较好的经验积累和工作基础。目前,厦门市海关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由海关缉私案件涉及偷逃税款的价格认定,逐步拓展至涵盖海关扣押、追缴罚没物的拍卖处置价格认定,海关关区企业放弃物处置的价格认定,海关扣押、追缴罚没物的定向处置价格认定等。

“我们致力提供价格认定优质服务,打造业务标准化、管理制度化、协调高效化的新型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体系,确保每个工作流程、每道业务环节、每份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结论都精益求精、精准到位,‘零争议、零复核’成为厦门价格认定的工作常态。”林少卫指出,近三年来,厦门价格认证中心完成市地税部门提请的商品房、土地等特定行业重特大房产计税涉税财物价格认定13件,认定金额3.4亿元,为打击、遏制房产企业偷税逃税行为,维护公平的税收环境,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发挥了积极作用;办理海关提请协助的走私计税财物价格认定578件,认定案值达12亿元,为海关精准打击走私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税权、避免国家税款流失、实现税款应收尽收提供了有力支持保障。

完善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机制

近年来,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使得价格认定工作职能不断得到强化和拓展,协调价格矛盾、处理价格争议成为价格主管部门的重要公共服务职能。

据了解,江苏省自2009年试点开展价格争议调处工作,截至目前,全省102个市、县、区价格认定机构中已有98个组织开展了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占比96.8%;超过一半的价格认定机构在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建立了调解网络,全省共建立了1235个调解站点。

“事实上,在实际工作中,群众很容易将价格举报、投诉和争议调解混淆。”江苏省价格认定局局长秦国华认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是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创新价格监管的重要抓手,而完善的工作机制,是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的重要支撑。针对上述情况,江苏省建立了完善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价格举报、价格政务三大工作平台的衔接机制,明确受理、分解转办及结果反馈等程序与实体要求。“价格系统内部的工作运转顺畅了,才更便于处理广大人民群众的诉求。”他说。

江苏省还建立完善了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协调机制,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协调机制,以及价格主管部门与综治、法制、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人民调解因价格专业知识不足而在某些价格争议较大的矛盾中力不从心,十分需要我们价格认定机构的专业支持。两者相互支持协调,既有利于将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也有利于人民调解效能的进一步发挥。”秦国华谈道。

会议还对2017~2018年度187家先进价格认定机构、337名优秀价格认定人员进行了通报表彰。参会代表纷纷表示,要以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为榜样,找准业务发展方位,把握工作发展重点,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推动价格认定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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