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市开创林权抵押贷款模式

2018-12-03 10:44:56 来源:本网专稿 

福建三明市从自身拥有较为丰富的林业资源出发,创新林业金融产品、林业金融风险防控机制、林业资本运作模式、林业金融支持服务体系,走出了一条林农致富的有效途径。2017年,全市农民人均涉林纯收入4595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2%。

成立林权收储公司

在试点基础上成立覆盖所有县(市、区)的以政府独资、混合所有制等多种形式为主体的林权收储机构,引入资产评估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承担林权抵押资产的评估跟踪、贷后监管以及不良贷款出现后的抵押物处置等功能,化解金融机构与林业生产单位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解决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以三明中闽林权收储有限公司为例,由福建省国有林场、三明市林业总公司和福建乾元金融控股集团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1亿元,国有单位和民营企业出资比例为25%:75%。

创设林权按揭贷款

在已有的林权抵押贷款品种的基础上,根据林木生产周期较长的特点,在全国首推贷款期限为15年~30年、综合融资成本为月息6‰以下的林权按揭贷款产品,以满足林业大户、大型林业经营组织和企业的资金需求。林权按揭贷款业务由林业收储公司代为提供“一站式”林业金融专业服务,林农、林业经营组织和林业企业只需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和林权证,相关手续全部由林权收储公司代办。

创新普惠金融产品

针对分散的林农提供“福林贷”,建立“银行+林业合作社+林农”的三方协议,由村两委牵头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依托合作社设立林业融资担保基金,林农向银行申请贷款,由合作社提供担保,林农再以其自留山、责任山、林权股等林业资源资产为合作社提供反担保。“福林贷”采取统一授信、随借随还的方式,给每户林农授信5万元~10万元,期限为3年,年化利率为7%左右。合作社除了提供担保作用外,还有多重风险防控功能,比如在社员入社时,将具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排除在外;按照信用累积情况实施奖惩;出现不良时首先由合作社内部成员进行帮扶,帮扶不成,则抵押物先在合作社内部流转,形成风险防控闭环。在奖惩方面,首年按照合作社担保基金每万元6倍授信,信用良好则次年提升至8倍,第三年提升至10倍。信用不好则采取提高利息的方式予以惩罚,如果不良率超过10%,所有社员按原利率上浮30%执行;不良率超过15%,对所有社员停止发放贷款,直至不良率下降到10%以下再重新发放。

推进配套机制改革

市财政出资3000万元设立林权抵押贷款风险准备金,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林业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机构办理相关业务的积极性。积极开展林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试点,核发经营权证,赋予林地经营主体在林木采伐审批、征地青苗补偿、经营权抵押等方面的权能,促进林地经营权流转。针对重点生态区位林限伐与农民要求采伐的矛盾,在永安市试行赎买制度,以生态文明志愿者协会为赎买主体,通过财政出资、银行融资、社会捐资等形式筹集资金,对重点生态区位林进行赎买和保护。

[责任编辑: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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