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山东省安丘市发改局局长高焕智
2018年8月17日,安丘市人民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现场。
(图片由山东省安丘市信用办提供)
□ 中国改革报记者 吴限
“水在城中流,人在绿中游”“城在画中,人在景中”,鳞次栉比的游园、公园,完美融合了生态之美与城市之韵;四通八达的路网体系,在不断地拓宽和延伸中拉大了城市框架;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在保障民生的同时彰显着城市发展的蓬勃活力……这一切见证了山东安丘这座城市的变化,也见证了这座新城的精致优雅。
“近几年,在上级党委、政府和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安丘市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统一标准、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多方受益’的原则,把诚信建设作为优化投资环境、提升居民素质、提高科学发展水平的战略性工程来抓,全面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信用环境。”近日,山东省安丘市发改局局长高焕智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加强组织领导
形成强大建设合力
记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保障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基础性工程。近几年,安丘市是如何开展信用建设工作的?
高焕智: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单位共同努力,确保重点任务落实到位。在工作中,我们做了以下几方面。
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发改、宣传、法院、市场监管等10个部门组成的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建立发改、人民银行等34个部门组成的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了信用体系建设扎实开展。
强化工作力量。成立市社会信用管理中心,配齐工作人员,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干事的信用体系工作队伍。
落实资金保障。加大市财政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倾斜力度,每年拿出专项资金用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体系建设中所涉及的人员、经费以及信用管理、诚信网站建设运行、信用信息数据库和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资金,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推进。
规范制度建设。先后印发了《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安丘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健全了工作机制,明确了部门职责和工作分工,形成了抓好信用体系建设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