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富锦市构筑社区自治共享新格局

2018-09-26 14:10:37 来源:本网专稿 

中国改革报、改革网记者袁小峰 日前,记者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委宣传部了解到,该市聚焦城市党建基础虚化、组织凝聚意识淡化、服务群众能力弱化等实际问题,在充分挖掘本地社区公益组织较多、网格体系健全、“两新”组织富集等优势基础上,创新推行专委会工作制度,在政府职能和居民需求间搭建桥梁,探索出一条“协商自治、共建共享”的社区工作新路径,构筑社区自治共享新格局。

以服务居民需求为根本,搭建专委会组织架构,推进社区自治专业化。一是根据服务内容设置专委机构。针对社区服务内容模糊、服务模式单一、服务力量薄弱问题,探索建立社区专委会,精准考量社区需要和居民需求。根据不同社区特质和群众关注度高的领域,“自选菜单”成立环境管护、公共安全、民意征集、法律咨询、社会救助、老幼照理等17个专委会,用专业团队、专业知识、专业方式提升便民服务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弹性确定委员名额,对事务较多的环境卫生专委会确定较多委员名额,对专业性较强的法律咨询专委会确定较少的委员名额,实现社区服务精细化、专业化。二是根据服务职能确定职责边界。以服务居民为中心,区分服务主体,分别明确职责边界。街道党(工)委重在“联结上下”,将市委对城市治理的谋篇布局细化为具体指导,当好服务工作的“总舵手”。社区借势“大党委”建设,发挥“穿针引线”的作用,协调驻区单位、“两新”组织与专委会间搭建对话平台,强化专委会执行效力。明确专委会作为居民自治的主力军,把志愿者队伍、社会组织等热心公益的资源力量系统整合起来,打通社会团体和居民之间的“最后一公里”,借群众力办群众事,用专业化思维解决群众关注的公共问题。三是根据服务需要充实动能保障。建立完善保障机制。从严从优选人,以社区工作者、退休干部、复转军人、“两新”组织负责人等高素质人才为重点,通过志愿报名、组织考察、竞聘上岗的方式选拔46人入选专委会,做到人岗相适。深化与驻区单位共建,为专委会协调办公场所2处,完善工作制度,排出工作时间表。加强经费保障,统筹社区服务群众经费,根据年终考评结果,用以奖代投的方式给予专委会奖励资金,调动工作积极性。

以闭合程序为遵循,锁紧专委会工作链条,推进社区自治规范化。一是建立民情快速反应通道。发挥专委会监督员、协调员、巡查员作用,发动群众参与自治建立“线上线下”两个平台,既在活动场所定点接待来访、公开联系方式的同时,建立专委会微信群,接入城市社区四级微信矩阵,由专人负责搜集梳理民情信息。很多小广告、交通拥堵等城市病通过群众“随手拍”反映到服务号和微信群,梳理录入到“民情台账”,跟踪问效,保证件件有回音。二是推行组团式服务模式。以专委会为核心,构建“1+N”伙伴关系,通过自治联席会等工作制度,调动职能部门、“大党委”关联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社区居民等服务主体活力,将服务资源整合凝聚。通过“转发”“打电话”等便捷方式,把服务端口真正下沉至城市社区,触角延伸至一线,解决群众诉求。三是健全群众主导的监督机制。实施服务事项销号制,每项工作完结时,联系首诉人实地验收,做到不满意不收兵。健全公示制度,在各社区设置公示栏10余个,对涉及大部分居民利益和大事要事实时公开,确保群众心中有本“明白账”。坚持半年述职评议制度,邀请社区党委、“大党委”成员单位、社区居民代表参与,听取各专委会年度工作述职,与会人员参与测评打分,评议结果在社区公开,与专委会委员奖励待遇挂钩。

以自治共享为指向,突出专委会引带作用,推进社区自治长效化。一是转变服务模式。积极推进“小政府、大社会”的城市治理格局,通过专委会引领带动,把居民引入社区自治主体,自己议事、自己决策、自己实施、自己监督,使社区服务模式由“自上而下”变为“自下而上”,变“公家事”为“自家事”,夯实了社区民主的群众基础,改变过去行政化、机关化服务模式下“好心办坏事”等问题。二是聚合服务力量。经专委会的协调带动,共有15个职能部门、百余家驻区单位、10余支志愿者队伍、千余名党员有效融入,创新开展了公益暖心角、平价超市、义诊进小区等一系列金牌“家门口”服务百余场次,基本形成了政府管理职能逐步退出、社区主动承接自治、专委会具体负责和居民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有效化解服务能力弱化问题。三是广泛参与服务。自专委会制度推行以来,各社区累计解决水电管护、小区亮化、失物招领等实事500多件,居民作为事件发起人,在解决诉求的同时强化了个人成就感,并以广告效应扩散,有效激发社区居民参与自治、投身公益的积极性,居民关注服务人数由最初的“零星”几十人扩增到1200多人,人人都成为战斗员,获得感、幸福感得到极大提升,反哺了专委会制度的良性运转,协商自治、共建共享的工作局面初步形成。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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