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对1.6万余名涉案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8-09-18 13:33:09 来源:本网专稿 

本网讯 记者韩乾报道 日前,记者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提出4年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青海省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和特点,建立和完善与审判执行工作密切相关的社会信用体系规范化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惩戒失信人,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青海省诚信建设做出了贡献。

近年来,青海省法院对16108名涉案被执行人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全部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多部门形成合力,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

据了解,联合惩戒是有序推进人民法院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主要途径。加强探索拓展联合惩戒的范围、方法,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在特定行业准入、融资信贷、高消费、任职资格、获得荣誉、特殊市场交易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敦促履行法定义务;加快联合惩戒信息网络建设,全力推进法院信用联合惩戒系统与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联合对接。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努力做好人民法院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平台的相关工作;已利用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向全国信用信息平台、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联合惩戒系统同步推送全省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万余条。

目前,青海省法院均已通过报纸、电视、网络、个人微信、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维度、全方位的立体网络,建立“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与青海省发展改革委等四十余家单位联合会签了青海省诚信机制建设工作的文件;与青海省委宣传部、银监局联合建立青海省人民法院、新闻媒体、银行参与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已初步搭建完成,并向该平台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900余条。

在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上,今年4月20日,由青海省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召开了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联席会议,18家成员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综合治理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合作备忘录》,加强与成员单位的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各项惩戒措施落地见效。经过不懈的努力,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已经建立,运用全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执行难的作用和效果初显。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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