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互联网法院建设走在世界前列

2018-09-11 10:17:38 来源:本网专稿 

按照7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要求,北京互联网法院9月9日正式挂牌成立,成为继杭州互联网法院后我国第二家互联网法院

□ 中国改革报记者 刘政

根据今年7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设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要求,9月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成为继杭州互联网法院后我国第二家互联网法院。按照部署,未来还将在广州挂牌成立广州互联网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北京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特定类型互联网案件,在审理方式上以“全程在线”为基本原则,实现案件受理、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前准备、庭审、宣判等诉讼环节全程网络化。

最佳实践

推动依法治网新规创制

据统计,北京拥有1690万网民,网络普及率达77.8%,位列全国第一,同时北京集中了新浪、百度、京东等一批互联网巨头,超过一半的互联网百强企业在北京。

对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安凤德表示,近年来北京互联网案件数量不断增长,去年全市法院受理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等9类互联网案件45,382件,今年1月~8月审理37,631件,同比上升24.4%。

据介绍,北京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北京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涉互联网第一审案件,主要包括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纠纷,互联网金融借款、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互联网著作权权属和侵权纠纷,互联网域名纠纷,互联网侵权责任纠纷,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纠纷,检察机关提起的涉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因对互联网进行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这些案件互联网特性突出,证据主要产生和储存于互联网,适宜在线审理,既方便诉讼,又有助于通过审判创制依法治网规则。

权责分明

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

地处丰台科技园区的北京互联网法院,处处充斥着“黑科技”的身影。审判席的对面,原告、被告的席位被几块屏幕所取代。

北京互联网法院以“网上案件网上审理”为基本准则,打破空间限制,原被告双方可以选择在自己家里或单位等网络条件允许的地点参与庭审。在线庭审纪律明确,当事人不按时参加在线庭审的,视为“拒不到庭”,庭审中擅自退出的,视为“中途退庭”。

凭借科技助力,北京互联网法院打破时间、地点的限制,24小时“不打烊”的互联网法院保障当事人随时可以起诉立案、提交诉讼材料,足不出户就能完成从立案申请到法庭宣判的全部流程。

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李经纬告诉记者:“当事人在家中,通过网络可以登录电子诉讼平台。在电子诉讼平台上,当事人可以实现自助立案。通过电子诉讼平台,当事人也可以接收到对方相应的证据材料,在庭前原告被告当事人可以进行证据的交换。”

同时,由于互联网法院采用当事双方网上提交诉讼材料,法院进行网上审理、组织证据交换,网上签署、送达法律文书等,这样当事人就可以随时在网上阅读、浏览卷宗,点播庭审视频。开庭时,申请旁听人员数量也不受传统法院法庭旁听席位多少的限制,从而使诉讼流程更加公开,案件审理更加透明,司法的公信力也就更强。

突破创新

打造网络治理“中国方案”

业内人士表示,互联网类案件一般起诉、举证、司法认定困难,且审理时间较长,公司易由此错过最佳发展期。目前,对电子数据真实性的审查判断主要依靠公证程序,程序复杂繁琐;互联网法院案件在线审理和大量证据在线的特征,客观上要求打破通过公证程序认定真实性的单一途径。

据介绍,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利用技术,“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路”的同时,还实现了类案推送。当法官受理一个案件时,诉讼平台会自动向他推送同类案件,帮助法官了解同类其他案件的裁判情况,更利于实现同案同判,促进司法公正。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了互联网法院的管辖范围、上诉机制和诉讼平台建设要求,明确身份认证、立案、应诉、举证、庭审、送达、签名、归档等在线诉讼规则,对实现“网上纠纷网上审理”、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具重要意义。

应该说,在互联网法院建设方面,我国已走在了世界前列。目前,除中国外,还没有世界其他国家设立专业互联网法院。互联网法院的建设完善,是我国主动参与全球网络空间治理和规则制定的重大尝试,是我国为世界打造的网络治理“中国方案”。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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