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平台根基 打造“信用河北”

2018-09-10 11:03:12 来源:本网专稿 

——访河北省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白士轩

□本报记者 岁正阳

“近年来,河北省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把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河北)和‘信用中国(河北)’网站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先导工作和规范提升河北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通过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体制,努力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升公众诚信意识,培养群众法治素养。”近日,河北省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白士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重视规划引领

筑牢信用建设根基

记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将坚持政府推动、健全法制、统筹规划、重点突破等原则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河北省来说,是如何从这些方面推动信用建设的?

白士轩:2015年12月,河北省编办下发了设立河北省社会信用信息中心的通知,在河北省经济信息中心加挂河北省社会信用信息中心牌子,业务上接受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负责研究提出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的制度建设、规章办法、规范标准的意见建议;负责河北省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共享平台谋划、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承担河北省社会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加工处理、查询及相关服务等项工作。河北省经济信息中心围绕经济社会不断增长的信用信息需求,充分利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打破信息孤岛,深入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为全力打造“信用河北”提供支撑和服务。

河北省经济信息中心积极参与信用立法工作,配合河北省人大法工委,起草《河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立足河北省信用工作实际,明确规定了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查询、使用以及信用主体权益保障等内容,标志着河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迈入法制化轨道。

为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确保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内容、标准和格式的统一,促进信用信息共享和交换,2017年编制了《公共信用信息分类规范》《公共信用信息数据项规范》和《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编码规范》,2018年研究制订了《公共信用信息公示规范》《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规范》和《公共信用信息交换方式和接口规范》,经河北省质监局发布成为地方标准。公共信用信息标准体系建设参考国家有关标准,从平台需求出发,立足河北省信用工作实际,为省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归集和交换共享工作提供保障。

夯实平台支撑

强化信用信息归集

记者:河北省在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有哪些成效?

白士轩: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河北)建设坚持“统筹建设、数据集中,服务延伸”的原则,主要依托河北省政务网络资源,构建上联国家、覆盖省、市、县三级、横向连接各级政府部门的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内容包括“一云、两门户、三库、九系统、三体系”。其中,一云是指省级数据云中心;两门户即政务部门服务门户和互联网服务门户;三个数据库即法人信用数据库、非法人信用数据库和自然人信用数据库;九大系统是指信用大数据征集管理系统、信用数据报送系统、信用公示查询系统、信用共享服务系统、联合奖惩服务系统、信用监管服务系统、信用大数据分析系统、信用专项应用系统和统一安全管理系统;三体系即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维管理体系,最终形成覆盖全省行政区域、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共享充分、功能完善和监管有效的全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体系。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河北)具备共享目录管理、信用信息查询公示、共享交换、联合奖惩和统计分析等核心业务功能,以接口方式嵌入部门办公系统等辅助功能,还具备信用目录信息自主订阅、信用档案模板自主定制等特色功能。

实施数据共享,发挥省级数据中心枢纽作用。从纵向看,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河北)已联通国家平台和省内全部设区市平台,实现全量数据推送。从横向看,实现了与84个省有关部门互联互通,归集省内各类信用数据1700万余条。定期向国家信用平台推送本省信用信息,向省政府办公厅“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等定期推送“双公示”数据,向唐山、邯郸等市级平台共享工商数据,较好发挥了省级平台信用信息枢纽作用。

同时,“信用中国(河北)”网站于2017年10月上线试运行。网站设置了政策法规、信息公示、专项治理、联合奖惩和重点领域等栏目,具备“一站式”查询、异议处理、全量公示、安全保障等功能,能够实现信用信息及时更新。今年网站平均日点击量约为1.6万人次,共办结信用信息异议40余条,为河北省信用主体的经济社会活动提供优质服务,成为河北省政府信用信息发布的重要窗口。

坚持纵深推进

优化信息应用与服务

记者:河北省在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大数据挖掘分析方面有哪些具体实践?

白士轩:具体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创新实践。

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建设了展示大屏,通过可视化的多维界面,实时展示信用数据关联情况和动态变化趋势,为决策分析提供全景式数据展示服务。建设了信用服务大厅,将为社会各类信用主体提供信用信息查询和异议处理等信用服务。实体服务窗口与线上服务相结合,增强公众获得感,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信用信息需求。

深度挖掘平台数据。一是信用档案生成。通过数据采集比对和关联整合,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为主体标识,生成信用主体全景式信用档案,形成诚信记录。二是企业失信监测预警。对企业不良信用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对信用记录较差的企业进行监测分析,通过预警降低潜在风险。三是舆情分析。2017年对试点城市衡水市进行政务信用舆情监测,2018年对河北省全部设区市进行城市信用舆情监测,并生成舆情分析报告,为政府有针对性地实施整改措施、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参考。

探索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记录和报告。平台不断提升功能适应社会需求,开发了联合奖惩系统,具备备忘录、红黑名单管理、信用修复、执行反馈等多项功能,为跨部门、跨区域联合奖惩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探索在行政管理中嵌入信用记录和报告的使用环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形成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体制,现已完成了《河北省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记录和报告的模式及方法研究》报告,与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联通,在投资监管项目审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报告,在河北省发改委办公业务系统中嵌入“社会信用信息查询”专栏,在办公过程中查询信用主体信息,为拓宽信用信息应用渠道积累经验。

有序开展信用修复。研究拟定了《企业信用信息异议和修复流程》,目前120家企业已依照流程完成信用修复。举办了河北省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培训班,对涉金融和电子商务领域失信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培训,普及信用知识并讲解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流程,为失信企业重塑信用提供指导和建议。

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河北)和“信用中国(河北)”网站将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工作要求,继续夯实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技术支撑,致力于提供广覆盖、深层次的信用信息基础服务,为弘扬诚信文化、打造“信用河北”,提升河北省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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