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少数民族地区将设置少数民族医综合服务区

2018-08-24 12:40:45 来源:本网专稿 

本报讯记者任丽梅报道日前,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民委、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等13部委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按照《意见》要求,未来,我国85%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少数民族医综合服务区,到2030年,在民族地区建立较为完善的少数民族医药健康服务网络,少数民族医药得到全面传承保护,少数民族医药健康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副司长赵文华介绍,少数民族医药是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有35个民族发掘整理了本民族医学资料,藏、蒙、维等15个民族设有本民族医药的医院,2016年全国少数民族医医院共266所。2012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首次将藏、蒙、维等5种少数民族药列入国家基药目录,2017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增加43个少数民族药品种,增幅达95%,远超整体药品目录17.1%的增幅。目前,藏、蒙、维等7种少数民族医专业纳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少数民族医药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但是,目前少数民族医药工作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因此,今后我国将围绕七方面重点内容,发展少数民族医药:完善医疗服务网络、提高防病治病能力、提高药事服务能力、推进护理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发展院校教育、加强师承教育和继续教育,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少数民族医药传承与创新;推动少数民族医药产业发展;大力弘扬少数民族医药文化;积极推动少数民族医药海外发展。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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