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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治建设交出亮眼“成绩单”

2018-07-25 11:58:01 来源:深圳商报  

    2017年12月27日,深圳全面部署落实《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年)》,明确了深圳的法治建设目标: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法治中国示范城市。从“一流法治城市”到“法治中国示范城市”,深圳法治建设迈向新时代新征程。

    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科学立法是第一位的任务,法治政府是关键。近年来,深圳在建成“法治中国示范城市”的道路上交出了一份亮眼的“答卷”:主动适应改革的发展需要,用好用足特区立法权这个深圳法治建设最大的优势,把立法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改革发展的动力优势;加快建成便民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公正高效权威,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真正实现法治惠民便民。

规范公权力 打造便民廉洁法治政府

    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打造一个便民廉洁高效规范的法治政府是关键。近年来,深圳连续出台《政府规章实施后评估办法》和《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同时制定《政府立法工作规程》和修订《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进一步提升政府立法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质量打下良好的基础。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目前全市市、区、街道已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并且不断拓宽参与范围,发挥“事前参谋、事中控制、事后化解”的作用。全面清理市政府“红头文件”。去年以来,组织对1979年建市以来的文件进行清理,从近6万份文件中梳理出规范性文件1341件,拟保留274件,其他的不再执行。同时建立了全市规范性文件统一查询平台,将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提高规范性文件的透明度。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实行目录化管理,从根本上避免了审批事项的反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从2012年的391项减至目前的223项,减幅达43%。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同时在前海探索建立跨领域、跨行业的行政执法新模式。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组织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培训,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到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

    据市、区两级法院统计显示,去年1月至11月,已开庭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8人次,同比增幅49.64%;已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为253宗,败诉率为8.2%,低于上年的9.1%。

用好特区立法权 深圳法治建设创诸多“第一”

    同时拥有特区立法权和设区的市立法权,是深圳法治建设的最大优势之一。多年来,深圳充分发挥立法“试验田”作用,创造了诸多立法“第一”,为特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引领推动作用。在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进程中,用好用足特区立法权仍然是深圳法治建设最大的优势。

    2017年度,市人大常委会新制定法规3项,修改法规12项。其中12月1日正式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从法律层面对辅警的身份性质、职责权限、监督管理等重点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进一步强化公安机关的监管责任,增强辅警职业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

    深圳通过立法引领和推动改革的做法,在全国尚属首创,也使得深圳的辅警改革于法有据,为推动辅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提供了重要支撑。社会各界纷纷对《条例》制定出台的必要性、重大意义等给予高度评价,公安部向全国公安机关介绍深圳立法与改革的经验。2018年2月,辅警立法作为深圳市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建设的新举措,成功入选2017年深圳“十大法治事件”。

深化司法改革 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

    回首深圳司法体制改革历程,诸多“深圳样本”闪烁着熠熠光辉,2017年深圳又陆续出台一系列改革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去年明确的17项重点改革项目圆满完成。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不断深化,目前共有中央员额法官921名、检察官674名,司法人员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显著提升。司法职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中央要求的“三类人员两种待遇”得到全面落实。

    司法责任制改革不断完善,对各类人员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制定院领导直接办案工作规定。深圳法院在全国率先系统性推进“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改革,2017年1月至10月,全市法院通过速裁快执程序办结案件12.77万件,以16%的法官办结同期53.08%的案件。

    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推动成立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华楠同志为组长的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市工作推进会。率先探索建立“执转破”工作机制,《人民日报》作了专题报道,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批示肯定。对深圳强力破解执行难题的做法,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王沪宁同志批示,“深圳法院的经验很好,应在全国推广”。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打出深圳品牌,截至2017年10月底,全市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29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54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0件、民事公益诉讼1件。

创新引领 打通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经脉”

    2017年11月8日,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发布的2017年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报告指出,深圳位列第三,其中“市场环境指数”单项深圳排名第一。打通营商环境“经脉”,法治建设是关键。深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深圳“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光荣任务,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

    知识产权保护是保护企业创新的重要环节。深圳加快起草《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力图通过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和审判机制,在提高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标准、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等方面先行先试,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同时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大数据监测机制,首期监测获得涉嫌假冒的高风险信息项1090条、涉嫌侵权的高风险信息项1877条,初步解决了互联网市场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发现难的问题。

    为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打造国际化法律服务高地。深圳争取全国人大和司法部支持,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落户前海。主动对接国际,制定《深圳国际仲裁院关于适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的程序指引》,努力建设国际争议解决高地。积极引进熟悉国际贸易、海事海商、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律师事务所到深圳设立分所或代表处,目前国家批准设立9家联营律师事务所,有6家落户深圳。在省委政法委的关心支持下,深圳金融法庭成功设立,2017年12月26日与知识产权法庭同步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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