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构建全球一线城市“营商圈”

2018-06-26 20:50:00 来源:本网专稿 

□中国改革报记者 程云

□杜卓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6次会议上强调,广州等4个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广州市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指明了新方向,确立了新坐标。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改革头号工程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商业氛围和做事规则初步与国际接轨。自2010年起,广州6次被《福布斯》中文版评为“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第一名;2014年起,连续4年被普华永道与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评为中国“机遇之城”之首。2017年11月,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发布2017年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报告,广州位居全国首位。市委党代会及每年的市委全会都对营商环境建设作出部署。自2016年起,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连续三年被列入市委常委会重点工作计划。今年,“加快营商环境体制机制改革”更是被列为全市重中之重改革项目之首。

将行政审批改革进行到底

通过“权限一站集中、审批一次过关、筹建一路到底、承诺一门兑现”的创新举措,广州营商环境的吸引力、竞争力不断增强,市场活力持续释放,被企业点赞是“离成功最近的地方”。企业得实惠的同时,政府思维模式也深刻转变,审批由围绕事项转改为围绕企业转,由重“能不能做”的技术判断变为重“该不该做”的价值判断。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发生全方位深层次变革,“不想改、不愿改”的思想藩篱被打破,改革浓郁氛围正在形成。

深入实施放权强区改革。自2011年以来,广州市共分9次下放257项市级事权,近日又出台《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区实施的决定》,新增264项市级事权下放至区,下放事权数量比历次下放数总和还多7项,下放行政职权类别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备案、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

积极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实施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对企业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分类实施,提高了项目审批效率,大幅缩短了审批时限。

紧抓列入“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试点城市的契机,2018年,推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4.0版,通过大幅度降低报建门槛,实现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相分离,实行区域评估、联合审图、信任审批,探索企业“供地即开工”模式等若干举措,打造项目审批“高速公路”。将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环节的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将社会投资项目从用地许可到竣工验收环节的审批时间控制在41个工作日,压减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办理时限,核准办理期限压减至5个工作日以内,备案办理期限压减至2个工作日内。

着力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制定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实施方案、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若干措施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取消或停征9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2017年为企业减负超过1000亿元,2018年一季度再减轻企业负担约246亿元。通过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推出免费专项服务、降低政策兑现成本等措施,紧紧围绕企业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把服务的含金量转化为企业降成本的红利。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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